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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一青年李某找人送賣假毒品,然後向公安機關舉報騙取線索獎。3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4000元。據悉,此起案件在浙江省尚屬首例。
據檢察機關指控,去年5月,李某因經濟窘迫,無錢支付房租和滿足日常生活開銷,於是他找來同伴宋某物色人選,先後三次讓他人運送假毒品,然後向警察報料,從中領取舉報線索獎勵費共計3700元。
法院認爲,被告人李某構不成販賣毒品罪,但應定性爲詐騙罪,找來三個涉世未深的小夥子替他送毒就屬嚴重犯罪情節,最終一審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