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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底至2009年初,在四川省雅安市永定橋水庫首部樞紐工程招投標過程中,作爲業主代表的漢源縣副縣長、中介機構、評標專家和競標企業代表等沆瀣一氣,上演了一場“串通招投標”把戲,差一點給國家造成約7000萬元的經濟損失。
據瞭解,該項目是國家4萬億元拉動內需投資中的首批項目,總投資超過8億元。目前,漢源縣副縣長蘭紹偉因串通投標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業主代表
打着“誰中吃誰”的如意算盤,漢源縣副縣長蘭紹偉與想投標企業展開“車輪式”密談,將招標祕密泄露給承諾給自己好處的企業
永定橋水庫是雅安市漢源縣瀑布溝電站移民重點工程,作爲國家4萬億拉動內需投資中的首批項目,總投資超8億元,其中首部樞紐工程的概算近3億元。
作爲招標工程業主代表,漢源縣副縣長、永定橋水庫管理局局長蘭紹偉將這次招投標看做致富良機,先後從招標代理中介和投標企業收受賄賂58萬多元。
打着“誰中吃誰”的算盤,蘭紹偉與所有想來投標的企業展開“車輪式”密談。爲獲得蘭紹偉的“關照”,參與投標的企業紛紛許諾“事成重謝”,價碼從中標總價的1%漲到3%,蘭紹偉的暴富夢也一度膨脹到800萬元。
對於許諾給自己好處的企業,蘭紹偉將工程招標報名情況、投標企業業績要求、中標方式等祕密信息一一泄露,甚至安排下屬將主體工程項目初設方案的詳細資料交給企業。
按照有關規定,招標文件一旦上報主管部門備案,沒有經過批准不得擅自修改。但蘭紹偉對與自己有利益勾結的企業“有求必應”,私自篡改已上報備案的招標文件,降低業績門檻幫助企業入圍。
爲了方便投標企業進行非法操作,蘭紹偉又將主觀操作空間較小的“合理低價”評標辦法,改爲“綜合打分”評標辦法,甚至與招標代理中介一起爲投標企業出謀劃策。
中介機構
兩家中介一家沒資質,一家是行業主管部門下屬單位工作人員合夥入股的企業,兩中介在各方之間串聯謀私
現行招投標實行代理制,由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作爲獨立第三方,代理實施招標具體事項,防止招投標受到人爲干擾。但在永定橋水庫招投標中,沒有資質的中介違規借來資質,有資質的中介卻是行業主管部門下屬單位工作人員合夥入股的企業。
現已查明,招標代理中介之一的四川國信工程項目事務所,原本是不具備工程招標代理資質的“皮包公司”,但憑藉其“關係廣泛”,幫助另一家中介四川大和公司獲得了水庫招標代理權。
大和隨後與國信簽署違規的“技術合作協議”,由雙方共同代理水庫招標,約定收入三七開。國信負責人先後送給蘭紹偉18萬元“好處費”,“皮包公司”就這樣成了數億元工程的招標代理。
而具備資質的四川大和公司不僅違規轉借資質,公司本身就是工程行業主管部門下屬單位工作人員合夥入股的企業,甚至公司董事長就是單位黨委書記,總經理就是單位工作人員。
兩家中介在業主代表、評標專家、投標企業中進行“大串聯”,不僅泄露招投標相關信息,還幫助企業串通投標。於是參與投標企業紛紛承諾,只要中介幫助自己中標,要麼按照中標價的2%到3%的比例返還現金,要麼直接分包部分工程給中介。
評標專家
缺乏職業操守,花錢“一買即通”,區區數千元的紅包,就能讓他們成爲串通投標的“幫兇”
現行招投標制度設置了評標環節,通過專家庫隨機抽選工程所涉及的行業專家,對投標企業做專業評價,以期招投標科學、客觀、公正。
但在永定橋水庫評標過程中,一些缺乏職業操守的專家花錢“一買即通”,區區數千元的紅包,就能讓他們成爲串通投標的“幫兇”。
記者調查發現,此類評標專家庫存人數有限,涉及某一具體行業的專家更少。項目業主或中介機構平時會與所在行業專家聯絡感情,一旦有工程需要評標,中介就提前“撒網”打招呼,通過評標專家來主導評標環節。
現已查明,永定橋水庫工程評標前,大和公司已向自己熟悉的5位專家打了招呼。在評標專家中,有的與大和公司關係密切,有的在大和公司有股份。5位專家中,林某、張某最終參與了評標。
評標當天,大和公司人員又用一個紅包收買了評標委員會主任楊某;進入評標現場後,林某又給自己熟悉的另外一位專家打了招呼。結果大和公司成功地“遙控”了7位評標專家中的4位,導致了“一邊倒”的評標。
評標過程中,大和公司指定企業的資質並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仍順利通過了資格審查。此次評標採用“綜合打分”的辦法,4位被大和“遙控”的專家採取壓低其他投標人,擡高這家企業的方式進行打分,最終這家企業在評標環節總分排名第一。
事後,大和公司總經理劉某邀請參與評標的專家林某夫妻吃飯,又分別給兩人送上紅包,承諾如果這家企業最終中標成功,大和公司還將感謝幫過忙的專家。
串標後果
7家企業競標價格均與工程保底價相差無幾,彼此的價差竟不超1.7%,差一點給國家造成約7000萬元的經濟損失
按照公認的行業標準,實施招投標的工程,建設資金節約率一般應在10%左右,數億元的工程招標,各個企業的競標價往往相差幾千萬元。但永定橋水庫首部樞紐工程招投標中,共同利益格局下企業的相互勾結,使得原本屬於商業祕密的工程保底價、競標價成了公開的祕密。
工程開標後,7家企業的競標價格彷彿經過周密協商一樣,均與工程保底價相差無幾,彼此的價差竟然不超過1.7%,最低價差僅爲50餘萬元。而中標企業報價僅比工程保底價少440餘萬元,資金節約率還不到2%。
正是這一“破綻”引起了雅安市委市政府的警覺,串標案件因此被迅速偵破。在此後舉行的工程第二次招標中,企業中標價格比工程保底價少了近7000萬元。蘭紹偉也因串通投標罪、受賄罪,日前被雅安市名山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四川大和公司總經理劉某以串通投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專案組點評
刑期短威懾力不足
漢源縣專案組人員介紹說,中介與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往往關係密切,即使遇到問題,也很容易受到保護。近年來四川省內對中介機構的行政處罰僅有一家,結果是罰款20萬元了事,至今沒聽說有一家中介機構被取消資質。我國刑法設有串通投標罪,但刑期最高僅有3年,威懾力似乎顯得不足。
一位中介機構負責人曾對辦案人員說:“1000萬元的工程代理費就幾萬元,而幫助一個企業中標,企業可送我上百萬元。”
-潛規則
劃分勢力範圍
在永定橋水庫招投標過程中,參與投標的7家大中型水電工程建設企業上演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繚亂的投標博弈,在公平競爭的旗號下踐行着某些行業“潛規則”。
一是劃分“勢力範圍”。這類企業按照行政歸屬和所在區域形成了不同的利益格局,將工程建設市場劃分爲不同的勢力範圍,特定的區域被視爲某系統企業的地盤,一旦有工程招標,“臥榻之旁難容他人酣睡”。
邀請企業陪標
第二個潛規則是“友情陪標”。結成利益聯盟的企業往往通過商業壁壘,排斥、打擊其他投標者。爲了提高自己企業中標的機率,往往會邀請本系統的企業來“陪標”。這些陪標企業表面上看是平等的競爭者,實際扮演的卻是“陪太子讀書”的角色。
參與永定橋水庫工程投標的博弈,主要在兩大系統企業之間展開。
在公告報名前,爲了提高自己中標的機會,參與投標的某大型水電集團下屬施工企業,邀請本系統的三家企業參與“陪標”,並要求這三家企業的報價必須比自己高,以確保自己順利中標。
威脅對方加價
在本案中,一系統的投標企業認爲,參與投標的另一系統企業越過了自己的勢力範圍,於是他們通過上級集團公司進行報價協調,甚至向對方企業發出了威脅:“如果這次攪了我們的事,以後你們參與投標的工程我們全部來低價衝擊。”另一系統企業最終被迫讓步,稍微調高了自己的工程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