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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市民稱好,但有市民認爲應分清責任
廣州市房管部門9月8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對冒充住房困難戶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4戶家庭進行曝光。“既然不要斯文,就讓他們人格掃地!”廣州市住房保障辦一位負責人這樣說。
據介紹,廣州市住房保障辦最近在檢查中發現,程某等3戶家庭購房後將經濟適用住房出租。而周某一家則在拆遷安置新社區住宅的租賃期內,將承租的新社區住宅轉租。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指出,上述家庭分別違反了經濟適用住房和拆遷安置新社區住宅不得出租和轉租的規定。並作出決定:對程某等3戶家庭依法註銷其房地產權登記手續,退出所購經濟適用住房,責令退回違規出租所得,並規定自退出經濟適用住房之日起,在5年內不得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對違規轉租新社區拆遷安置住房的周某家庭,收回其租住的房屋,沒收違規轉租住房所得。
對房管部門的做法,記者採訪發現,市民紛紛拍手稱快。不過也有市民認爲,房管部門出發點是好的,是爲了確保有限的公共保障資源真正落實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但曝光家庭的做法不敢苟同”。
一位市民說,家庭也有責任人的問題,這樣的事情當然是家長的責任,可以曝光家長,但孩子理應無辜。就像某些單位,領導有問題,不等同於整個單位的每個職工都有問題。應該看到需要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與正常的家庭相比困難往往大很多。特別不應該的是讓這些家庭的孩子背上這種“無辜的包袱”。
一位職工也認爲,對這種事情要堅決處理,但點到即止就好了,千萬不能矯枉過正。就如同足球場上,哪怕最一般的球員犯規了,也會有一個處罰程度:口頭警告、黃牌處罰、紅牌下場。這些“責任家長”與應該被“紅牌下場”的更大事故中的“責任人”相比,應該還沒到強力曝光那個“格”。
面對市民的不同看法,記者仔細翻看了被曝光的四個家庭的資料。從中瞭解到,有兩個家庭都有小孩,另外一個家庭中被傳統觀念稱爲家中“頂樑柱”的大男人還在失業中。“這樣的家庭偏偏還遇上這樣的事情!”一些富有同情心的人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