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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本報相繼接到多名讀者來電,反映河東區柏麗花園小區有人在樓頂私搭違章建築,居然還是一座“二層小樓”。“本來是平平的樓頂,上面突然多了個二層小樓,不僅遮擋了周圍樓層的陽光,還給其他業主造成安全隱憂。”柏麗花園業主如是說。
柏麗花園3號樓,遠遠望去,一座四面玻璃的“二層小樓”屹立在樓頂上,十分顯眼,尤其是那高高凸起的尖頂顯得格格不入。而這棟小樓的是6樓一家住戶的“傑作”。
同在3號樓居住的李女士說,這戶居民從8月底開始往樓頂運材料,起初他們也不知道是做什麼用,後來眼見着平平的樓頂多出一層,很是驚訝。“原來是在樓頂上私搭房子!”李女士說,可沒想到,過幾天又建起一層。樓頂上多出一座“二層小樓”,快成別墅了。業主朱先生說:“你說樓頂的承重力能有多大?蓋一層不說,還要蓋兩層,給我們大家造成安全隱患,誰來負責?再說,樓頂是全體業主的公共資源,他憑嘛私自佔用?”周圍樓的業主則抱怨,突然多出的“二層小樓”遮擋陽光,侵犯了他們的採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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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順利申請維修基金?
當小區公共區域和公共設施出現問題時,業主可以申請維修資金進行維修。物業公司、業委會和居委會均可承擔制定《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的責任,之後需經專有部分佔相關建築物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佔相關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並在小區明顯位置進行公示。隨後,到所在地的區縣房管局辦理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備案並提交相關文件,取得《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備案證明》,到專戶管理銀行開戶。手續齊備後,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將工程預算的50%劃撥到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專戶。
內情:
樓頂漏雨沒人修
記者多次嘗試敲開6樓住戶的家門,一直沒有迴應。據瞭解,這戶居民在樓頂上搭建“二層小樓”也是有苦衷的,家住頂層,房屋一直漏雨,小區入住10年,開發商已經找不到了,物業又沒有能力維修,其無奈之下便私自在樓頂上動工,認爲只要加蓋就不會再漏雨了,可沒想到這一蓋就蓋了兩層。
不過,其他居民對此說法卻表示不能理解,他們認爲樓頂漏雨需要正常維修,可以積極聯繫相關部門解決,在樓頂上搭建“二層小樓”這屬於私建違章建築,並不是治理樓頂漏雨正確且有效的措施。“家裏漏雨誰都會感到不便,重新加蓋頂子也可以防止漏雨,加蓋一層也能防雨,可卻偏偏加蓋了兩層,這就太讓人不能接受了!”居民說道。
物業:
修漏需維修基金
對居民樓頂私搭“二層小樓”的行爲,物業工作人員也是相當不滿。“該戶業主的這種行爲,可能會導致其他業主效仿,將來管理小區難度會更大。”負責小區管理的江盛物業工作人員說道,“我們物業自從這戶居民私搭違章建築初期,就派人出面和業主交涉,但業主一直不予理會。因爲我們沒有執法權,只能給這戶居民下發自行整改通知單,業主也在上面簽了字。”原來,江盛物業是3個月前才進駐柏麗花園,業主目前意見不統一,尚沒有正式和業委會簽訂服務合同,只簽了一份臨時管理協議。如果兩個月後,業主們再沒有達到統一意見,他們只能撤出小區。對於6樓業主加蓋違章建築的原因,物業負責人說該小區的物業費是每平方米5角錢,只夠維護小區基本管理,維修樓頂是需要動用小區維修基金,並不是他們物業能做得了主的。他表示,柏麗花園是有房屋維修基金的,但礙於現在業委會並未和物業簽訂合同,物業無法代爲申報,因此對於業主屋頂漏雨的解決才陷入僵局。
綜合執法:
已經下發自行整改通知單
河東區綜合執法第四大隊的負責人說,他們早已接到該小區業主舉報,曾多次到現場調查,並依照程序給相對人下發了自行整改通知單。但因爲該業主也是有一定苦衷,出於綜合原因的考慮,他們打算近日和該小區所在居委會、街道和業委會聯繫,對該戶業主進行勸導,爭取讓其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