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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房交會開幕以來,記者了解到,一些購房者不但關注房屋所在區位、價格、戶型以及開發商的誠信度,而且還十分關注將來入住後的物業管理問題。市國土房管局物業管理處的相關負責人提示人們在購房時注意不要被開發商『贈送長期物業』這樣的促銷手段所忽悠,同時仔細閱讀相關合同約定,明確會所、車位等歸屬。
目前市場上一些新樓盤采取多種促銷手段,有的承諾贈送10年以上的物業費。市國土房管局物業管理處的相關負責人表示,開發商此舉一方面存在物業費撥付給物業公司不及時、有的甚至樓盤售完後人走樓空,難以兌現的可能。另一方面,這種捆綁式銷售,在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質量不好的情況下,業主大會很難更換新的物業公司,假如一旦更換,開發商也可能以種種理由不去兌現承諾,造成新的物業公司無法履行合同。購房人花錢買房包含兩個部分的財產,一部分是個人財產,也叫專有部分,另一部分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財產,如電梯、水泵、路燈、綠地、圍牆等,也叫共有部分。對於共有部分,業主享有共同管理的權利,同時也要承擔義務,通過按時交納物業費來維護。
此外,管理部門人士提示購房人在購買新建房屋時,應當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內容認真閱讀,了解將來入住小區後是哪一家物業公司提供服務,同時要了解服務內容、服務標准以及物業費的收費標准等內容,購房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對其予以書面確認。人們還要仔細閱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明確會所、車位等歸屬。據了解,業主入住後與開發商之間容易發生糾紛的突出問題有會所權屬,房屋售後不同部位的保修期限,地下車位權屬、出租、出售方式及價格等。建議購房人在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認真閱讀相關內容,對這些容易發生爭議的問題進行書面約定,以免在入住後雙方發生糾紛,通過正確的法律手段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