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因與出租車的一場交通事故,演員周杰被扣留駕駛證。而8月底的一天凌晨,其被一家媒體記者拍到駕車出行。昨日,該記者證實,周杰駕駛的並非此前的肇事奔馳車,系另一輛奔馳吉普車。
目擊者證實周杰駕奔馳吉普車出行
《南都娛樂週刊》記者卓偉稱,當日凌晨,在朝陽錢櫃附近的一座寫字樓門前,他和同事發現了周杰的奔馳車。並非此前的肇事車,而是周杰的另一輛奔馳吉普車,該車有車牌照。“不久,穿着白襯衣的周杰上車,一人駕駛車輛離去。”卓偉證實,跟隨該車近1個小時,一直是周杰獨自駕駛奔馳車。
6月2日,周杰駕無牌奔馳與出租車相撞傷3人。7月28日,朝陽交通大隊對周杰做出的處罰中,包括扣21分、扣留駕駛證等。此次周杰駕車,一些人認爲涉嫌“無證駕駛”。昨日,記者未能聯繫到周杰。其經紀人表示不知道此事。
“是否通過交規考試”交管部門暫未表態
據北京市雙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琳介紹,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據此,周杰因滿21分,駕照被扣留。
滿12分、駕照被扣留的司機,如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違法行爲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車管所應在20日內對其進行交規考試。“所以只要周杰接受了教育,通過了考試,就可以拿到駕駛證。”
從7月28日“扣21分,扣留駕駛證”至8月底,一個月內,周杰是否已接受了教育、通過了交規考試?交管部門暫未對此發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