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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廣交會,是溫州企業很好的亮相機會,許多企業參展熱情高。可供分配的展位數量有限,且位置有好壞。
溫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原副局長劉某,利用職務之便,在爲企業審批和分配廣交會展位事項上,收受企業負責人送的財物,合計28萬餘元。
“不給錢,很難分到展位。誰給的錢多,分的展位就好。”這在溫州企業界成爲公開的祕密。前天,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以受賄罪對劉某提起公訴。
44歲的劉某,是台州溫嶺人,大學文化,2001年1月被任命爲溫州市外經貿局副局長。
除了當面送錢,爲搞好和劉某的關係,溫州多家企業給予報銷劉某私人費用發票數萬元。“連出境給情人買的內褲都要拿到企業報銷,不出事纔怪。”溫州當地知情人士說。
劉某利用職務便利,爲多家企業在廣交會展位申請上予以關照,並收受現金、購物卡、手錶、出境賭博的賭資以及以報銷私人費用發票形式給予的賄賂款,合計人民幣2827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