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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減肥公司以免費提供療程為餌招募代言人,參加者需繳付『決志』保證金,成功減磅後,減肥公司只會逐月退回保證金,條件是代言人必須維持指定體重,不達標者,保證金即時『泡湯』。
今年頭8個月,消委會收到涉及減肥代言人的投訴達31宗,已超越去年全年的24宗,而且纖體公司『掠水』又有新招!
消委會發現,有纖體公司以招募代言人提供免費療程為餌,要參加者繳付數萬元『決志』保證金,成功減磅後,纖體公司只會分12個月退回保證金,但如果代言人不能達到指標,保證金即時『泡湯』。有投訴人先後花3萬多元,但在2個月內未能減去15磅,結果無法取回保證金;亦有人被哄騙6萬多元購買療程。消委會提醒,世上沒有免費午餐,而且這類投訴討回保證金的難度高,市民參加有關療程前要審慎考慮。
潘女士患有糖尿病,早前接獲纖體公司促銷電話,稱可提供免費減肥療程,但潘女士須出任代言人,替公司宣傳。潘女士一心想減磅令自己更健康,決定簽約。纖體公司稱會為她做46項療程,以求達到2個月內減去15磅的目標,為免潘女士中途『縮沙』,纖體公司要求她繳付2.48萬元保證金。若她能成功達標,纖體公司會分12期退回保證金。
稱免事主『縮沙』交2.8萬保證金
開始療程3星期後,潘女士只減去2、3磅,纖體公司遂游說她『加碼』7000元,再購買一個中醫針灸療程。第2個月,潘女士繼續做療程,采取少鹽少糖飲食,累減5磅,但她發覺纖體公司放慢手腳,著她停做部分療程及減少運動量。到療程結束時,潘女士未能減去15磅,不能取回保證金。
另一苦主陳小姐參加美容院的瘦身療程,合約指明如陳小姐在3個月內減去21磅,便可退回9000元按金。可是療程效果不顯著,纖體公司游說陳小姐增購其他療程及產品,結果她再用2000元購買排毒產品,但經過11次療程,陳小姐只減去6、7磅,不能取回按金。今年1至8月,消委會共收到1059宗涉及美容服務業的投訴,去年全年則有1155宗;今年涉及減肥服務的投訴有86宗,當中31宗是牽涉代言人,超越去年全年的24宗。
合約責任卸減肥者難證欺騙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系小組副主席許樹源表示,部分纖體公司會在合約寫明除提供療程外,減肥者亦需要配合及負責任,將責任推到減肥者身上,故難以界定纖體公司是否刻意拖慢療程進度,『即使投訴人覺得美容院放慢手腳,但可以怎樣采納證據?這是很困難的。』許樹源提醒市民,世上沒有免費午餐,要衡量自己是否有需要的減肥;如決定參加療程,簽約前要仔細閱讀及思考條款,避免墮入陷阱。消委會總乾事劉燕卿表示,正與美容業界商討設立合約『冷靜期』,讓客人思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