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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日前刊發《多方籌款,拯救『海上棄兒』》的報道,引起眾多讀者對今年6月30日在天津港相撞的兩艘外籍貨輪的關注。昨天記者從天津市海事法院了解到,申請人近日提出拍賣『蘇福』輪的申請後,該院已完成了『蘇福』輪的卸貨、靠泊和船員遣返三項工作,今天,『蘇福』輪公開拍賣。
據介紹,『蘇福』輪自發生碰撞事故後,一直被迫停泊在天津港外錨地海域,至今已近3個月。由於其船載貨物達8000噸,且船舶碰撞損壞嚴重,不僅使『蘇福』輪自身處於危險境地,也給過往航道的其他船舶帶來巨大安全隱患。尤其是出現船東拒絕提供給養之後,船上出現斷油斷水的危急情況,船員生活出現供給中斷。對此,執行法官認為,拍賣船舶前必須先將貨物卸離船舶,找到安全位置停靠船舶並將船上的外籍船員予以遣返。
在船載貨物卸貨過程中,執行人員聯系貨主、碼頭、港務公司完成大量協調溝通工作,並與海關等部門溝通辦理該貨物重新入關的法律手續及銜接。為保證卸空貨物船舶的安全,必須要找個適當碼頭停泊在天津港口,使『蘇福』輪能夠在船員離船後便於海事部門監管。為此,執行法官經多方聯系,最終找到一家修船廠予以協助。對於船員遣返工作,由於船上船員為俄羅斯籍,在被遣返之前,執行法官首先要協調相關公司代墊船員工資以及遣返費用,還要積極與邊防檢查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聯系,辦理入境出境手續,尋找並配置適當持證新船員上船履行看護守船職責。記者王學軍通訊員鄭文運吳彥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