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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湖南省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原湖南省體育運動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湖南省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傅國良涉嫌受賄一案,傅國良的兒子傅業、妻子熊蔚瓊因涉嫌共同受賄也被押上被告席。
湖南省益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傅國良自2000年至2007年在擔任湖南省體育運動委員會主任、湖南省體育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給下屬打招呼、簽字批示等方式,在工程承建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兒子傅業、妻子熊蔚瓊和下屬周某(另案處理)共同收受羅某、張某等人所送財物共計1095萬元,其中,傅國良單獨收受98萬元。
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