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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竄進鄰居家中盜竊海鮮70餘公斤,後拿回自己家中享用。經鄰居報案,該男子被警方抓獲,並被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罰金5000元。一審宣判後,該男子不服,已向市二中院提出上訴。
本市無業男子孔某與租住在河東區某居民區的鄭某、杜某是鄰居。今年1月1日10時許,孔某趁鄭某和杜某不在家,采取撬鎖的手段進入鄭某和杜某屋內,將鄭某存放於此的比目魚、偏口魚、平魚、海蟹、河蟹等海產品計70餘公斤盜走拿回家中食用。當晚,失主鄭某發現後撥打110報警。公安機關經偵查將孔某抓獲歸案。經價格鑒定,所竊海產品價值人民幣9050元。案發後,大部分贓物已追繳並返還失主。記者孫啟明通訊員劉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