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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從天津市環保局瞭解到,2009年8月17日國務院公佈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將進一步深化我國環境管理工作,強化各類規劃的環保理念,促進實現科學決策,從而達到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目標。
多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我國環境保護取得了積極進展。但隨着經濟建設的發展,我國環境形勢嚴峻的狀況仍然沒有根本改變。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環境承載能力,流經城市的許多河段受到污染,不少城市空氣污染嚴重,土壤污染面積擴大,自然生態遭到破壞,生態系統功能退化,而且逐步呈現出區域性和流域性特點。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編制區域、流域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規劃以及產業發展建設規劃時,對規劃實施可能產生的環境問題缺少整體考慮,沒有對規劃進行充分的環境影響評價,規劃實施後出現了不少環境問題,影響了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太湖、松花江等污染事件充分反映了環境問題的嚴重性,以及從整體上進行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爲了預防、減輕規劃實施可能造成的不良環境影響,切實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2002年公佈的《環境影響評價法》設專章對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以下簡稱“規劃環評”)作了規定,對規範和促進規劃環評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從幾年來貫徹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法的實踐情況看,規劃環評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通過制定行政法規作出具體規定。因此,該條例的出臺意義重大,十分必要,可以使規劃環評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消除環境政策實施的軟效力缺陷。
條例明確了土地利用的有關規劃和區域、流域、海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以及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遊、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在評價的內容上,要求重點分析、預測和評估規劃實施可能對相關區域、流域、海域生態系統產生的整體影響,規劃實施可能對環境和人羣健康產生的長遠影響,以及規劃實施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之間,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係。在評價的依據上,要求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標準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和技術規範。在評價文件的具體形式上,要求對綜合性規劃和專項規劃中的指導性規劃編寫環境影響篇章或者說明;對其他專項規劃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條例還突出強調了規劃環評的公衆參與,要求對可能造成不良環境影響並直接涉及公衆環境權益的專項規劃,在報送審批前公開徵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衆對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意見,並在報送審查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附具對意見採納與不採納情況及其理由的說明。對於有關單位、專家和公衆的意見與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有重大分歧的,規劃編制機關還應當採取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進一步論證。
條例嚴格規範了規劃環評審查審查的主體、內容、程序及效力。規定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的專項規劃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在審批前由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召集審查小組進行審查;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專項規劃,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要求審查小組對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基礎資料、數據,評價方法,分析、預測和評估情況,提出的對策和措施,公衆意見情況,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等六個方面的內容進行審查。發現規劃存在重大環境問題的,審查小組應當提出不予通過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意見;發現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質量存在重大問題的,審查小組應當提出對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修改並重新審查的意見。明確審查意見應當經審查小組四分之三以上成員簽字同意。在審查效力方面,要求規劃審批機關在審批專項規劃草案時,將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以及審查意見作爲決策的重要依據,如不予採納的,應當逐項就不予採納的理由作出書面說明,並存檔備查;有關單位、專家和公衆可以申請查閱。
爲保證規劃環評的對策、措施落到實處,條例建立了區域限批制度,規定規劃實施區域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總量控制指標的,應當暫停審批該規劃實施區域內新增該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同時對可能在規劃環評價工作中發生的各種違法行爲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條例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爲或者對規劃實施過程中產生的重大不良環境影響,有權向規劃審批機關、規劃編制機關或者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依法調查處理。
2003年《環境影響評價法》施行以來,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開展了大量宣傳、推動工作,積極落實規劃環評制度,在全國率先開展了海河兩岸綜合開發改造規劃的規劃環評實踐工作。幾年來,在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努力下,依法對各類應進行環評的規劃組織了嚴格的環評審查,在實踐規劃環評制度、積極參與綜合決策方面取了一定的成效。
隨着後續國家關於規劃環評技術導則與技術規範的制定、出臺,以及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對條例的深入貫徹落實,規劃環評將使從源頭預防污染逐步成爲現實,有力促進我國和我市環境質量改善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通訊員黨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