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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大公報》報道,身家達10億(港元,下同),綽號“的士全”的香港神祕富豪招友全於2004年去世,但其10億身家卻引發元配所生子女與繼室的爭奪戰。
由元配所生的6名子女,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推翻繼母出示的2003年簽下把所有財產留給她的遺囑,並質疑父親籤遺囑時的精神狀況。案件在高院作第二次提訊,法官力勸雙方尋求和解,並提醒說,現時雙方已耗1250萬元律師費,整宗官司可能需接近2700萬元律師費。
原訟人爲招友全與元配所生的6名子女包括招文虎等人,答辯人爲招友全的繼室招鍾羣英。衆原告及答辯人均悉數到庭。據高院法官在庭上讀出本案的案情透露,招友全(55歲)與元配黃美英(音譯)於1973年9月結婚,並生下9名子女。兩人於1989年8月分居,並於1992年中正式離婚。被告於90年代初已與招一起,他們也育有3名子女。招另再與兩女子生下4名子女,最年輕的現時只有9歲,故此招共有16名子女。
法官說,招友全於1997年12月24日立下第一份遺囑,要把其遺產平均分配給14名子女(當時仍有2名子女未出生)。2003年4月,其元配黃美英在內地常平自殺身亡,同月招再指示律師立下另一份遺囑,並於6月5日正式完成,該遺囑指要把全部遺產留給答辯人。直至2004年12月4日,招因心肌梗塞致死。
法官續說,招與元配所生的其中6名子女於2005年成功取得法援並質疑繼母的遺囑。原告表示,父親臨終時需經常吃血壓藥且神智不清,因此質疑其立遺囑的能力。答辯一方將會傳召衆醫生證人證明招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況無問題。
法官指出,從衆人的證供看,他們均說及很多恩怨,但是與案件無關,本案的着眼點在於招籤遺囑時的精神,法官將會考慮招會否突然改變主意把遺產只留給繼室。
法官向衆人指訴訟會存在風險,並提議雙方可在庭外找調解員作調解,調解將會在保密下進行。法官說,初步定下聆訊約需25天,雙方也會找資深大律師協助,其法律費用龐大。法官指出,時至今日,雙方的訴訟費已達1250萬元,審訊後辯方另需600萬元律師費,控方更需850萬元,但找調解員的費用只需6位數字。
法官表示,案件將會引起公衆注意,可能使家事令公衆也知曉。最後控辯雙方答允嘗試尋求和解,法官遂下令把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作第三次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