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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關注的“梁麗案”發生9個月後,深圳市檢察機關最終作出不起訴梁麗的決定,認定梁麗不構成盜竊罪,更符合侵佔罪特徵,而侵佔罪不屬公訴案件,屬於自訴案件。27日,“梁麗案”失主東莞金龍珠寶首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龍公司”)正式迴應稱,不會追究任何人的責任,該公司不會起訴梁麗。這意味着梁麗將被正式無罪釋放,梁麗代理律師稱將考慮申請國家賠償,爲梁麗9個月的“牢獄之災”討一個說法。
梁麗說,她從看守所出來被診斷爲子宮肌瘤後,有幾家醫療機構和她取得聯繫,稱非常同情她的遭遇,想爲她免費治病。梁麗最後選定了深圳同仁婦科醫院接受免費手術治療。深圳同仁婦科醫院院長蘇蕾說,目前,梁麗正在手術前的調養治療,身體各項健康指標恢復良好。
據梁麗介紹,經過媒體報道,不少深圳市民前來看望。在記者採訪時,同仁醫院的不少病人聽說梁麗在5樓病房住院,紛紛前來慰問梁麗。梁麗說,她承認自己當時有貪圖小便宜的心理,但當時以爲這個箱子沒人要,就按照“慣例”將其搬回了家裏。“我承認自己覺悟較低,素質不高,但說我是小偷,這是沒有道理的。”梁麗說,她被公安機關帶走後,她所在的清潔公司就再也沒有跟她有過任何接觸,她也不知道是否被公司開除。“即使公司歡迎我回去上班,我也不可能呆在那裏。”梁麗解釋,畢竟這不是光彩的事情,她沒有臉面再回公司上班。
梁麗堅稱,負責運送金飾的業務員王騰業有重大責任,要求其所在的東莞金龍珠寶首飾有限公司將其開除。因爲機場有明文規定,不允許託運貴重物品,王騰業明明知道有這些規定,還堅持爲價值幾百萬的黃金首飾辦理託運,嚴重違規。
27日,金龍公司相關負責人強調不會追究任何人的責任,也不會對梁麗提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