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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7歲的帥哥用多名女網友的信用卡透支現金,然後攜款逃匿。近日,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新型詐騙案做出判決,網絡騙子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韓某於2008年通過上網聊天,認識了女青年蘇某。交往一段時間後,二人開始談起了戀愛。但韓某“醉翁之意不在酒”,以戀愛爲名詐騙女孩錢財,纔是他的真正目的。同年6月,蘇某在補辦丟失的信用卡時,韓某以“爲蘇某提供幫助,不讓其家長知道此事”爲由,讓蘇某將補辦後的銀行卡寄到韓某家中。蘇某信以爲真,遂通知銀行將信用卡寄到韓某家中。韓某在收到補辦的信用卡後,蘇某將該卡的密碼也告知韓某。去年6月21日至8月22日,韓某使用該信用卡,在多家商戶消費和提取現金3.6萬餘元。此後,銀行多次向信用卡持有人蘇某催要透支款。蘇某隻得與韓某聯繫,並讓其將透支款項還清,而韓某對蘇某進行敷衍後,逃之夭夭,致使透支款無法按期歸還,併產生了利息和滯納金8900餘元。
2009年1月中旬,韓某又通過上網聊天結識了女青年尹某。1月29日,二人在一家酒店住宿。韓某對尹某說:“我的信用卡內沒錢了,能否用你的信用卡倒賬,然後我再給你補上。”尹某信以爲真,將自己的兩張信用卡交給了韓某。此後,韓某從兩張卡內提取現金1萬餘元。當尹某多次催要欠款時,韓某和上次一樣,突然在她的視線裏消失了。
緊接着,韓某又對另一名女網友實施了詐騙。今年2月13日15時許,韓某和網友孫某見面。在攀談時,他謊稱和幾個朋友做生意,現通過國外親戚進口了一批電子元件,但被海關扣押。韓某說,現在他急需繳納罰款,並向孫某借款。孫某信以爲真,即找其朋友借了兩萬元,然後全部交給韓某。之後,韓某也不知去向了。孫某發現被騙,到公安機關報案。今年4月21日,韓某被警方抓獲歸案。在案件審理期間,韓某家屬已主動退交了全部贓款。
法院經審理認爲,韓某編造謊言,利用他人信用卡多次騙取他人錢財,詐騙數額巨大,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但韓某無前科劣跡,歸案後如實交代所犯罪行,且積極繳納罰金。故對其酌情從輕處罰。(記者張家民通訊員朱健邱淼淼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