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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內地孕婦上周五晚往香港浸會醫院待產,翌日剖腹產子後,兩小時內便告不治,疑因羊水栓塞引致死亡。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私家醫院接連爆出內地孕婦分娩死亡意外、初生嬰兒骨折、險割錯病人膽囊等事故,暴露特區政府對私院監管存在漏洞。據統計,2007年至今私院向衛生署呈報近百宗醫療事故,包括26宗死亡個案,但全沒有對外公布。
根據現行守則,私院倘發生嚴重醫療事故,僅須向衛生署呈報,毋須公開交代,衛生署也不會主動對外公布,做法與公立醫院截然不同。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衛生署及私院現有的呈報機制欠缺透明度。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岳11日表示,已委托專家研究統一公私營醫院認可制度,包括處理醫療事故方法。
衛生署負責私家醫院的發牌及監管,根據衛生署《私家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實務守則》,私家醫院必須就爆發傳染病、嚴重醫療事故、與分娩有關孕婦死亡及對公眾衛生有重大影響事件等10多項情況,在24小時內通報衛生署,並須於4周內呈交詳細報告。倘涉及醫生操守,要交由醫務委員會處理。根據該守則,私家醫院也須按月向衛生署呈交投訴概要,列出投訴性質及調查結果等資料。
衛生署於2007年開始實施定點監測系統,監管私家醫院表現,推行首年收到39宗報告,去年有33宗,今年1至8月有25宗。3年來發生97宗事故,包括26宗死亡個案,衛生署從沒有主動公開。
對於浸會醫院發生孕婦死亡個案,身處北京的周一岳11日形容是嚴重醫療事故,類似死亡個案不多,需要詳細調查,醫院已向衛生署提交初步報告,希望院方能於4星期內提交詳盡報告。他說,港府已聘請澳大利亞專家研究統一公立及私家醫院的制度,『這個認可的制度包括醫療水平、對醫療事故處理的方法及公眾透明度,我們都會訂立水平。』
現有機制下,除非病人『踢爆』,否則私家醫院很少會『自我引爆』。衛生服務界立法會議員李國麟批評,私院的呈報機制欠缺透明度,『什麼事要呈報、什麼是嚴重事故,要講清楚。』李國麟認為,部分事故牽涉醫院系統或醫生個人缺失,有關單位應厘訂公布准則。他說,將於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討論近期公私營醫院的醫療事故。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主席張德喜也表示,私家醫院需要加強問責機制,港府應該修例配合。他說,由於要顧及病人意願及隱私,未必每宗醫療事故都須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