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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爲記者拍攝的小區內違章拆改現場
只因買幢別墅,就可以恣意拆改,爲所欲爲?家住南開“中堂別墅”的郭女士等向本報反映,本應鬧中取靜的長假過得分外鬧心,高檔別墅區成了熱火朝天私搭亂建的“大工地”。記者昨日前往調查,小區物業更是大倒苦水:“90%以上的別墅存在拆改,近40%嚴重拆改。向街道辦事處、綜合執法局、房管局、規劃局都反映過,結果是誰也不管……”
別墅私改成風致地基下沉郭女士稱,自2008年8月入住以來小區的許多業主就在進行改建,十一長假期間更是大興土木。她家周圍,現就有三戶在施工,其中一家在三樓加壘蓋出數個房間,擴大面積,影響了她的採光和通風,更造成安全隱患。“一家比着一家蓋,糟蹋得不成樣子。前段下大雨,小區很多人家的地下室進水。維修時開發商說,因爲私自改建搭建,樓房的地基下沉,維修起來已相當困難。”
記者昨日來到現場,“中堂別墅”已更名“盛津園”小區。小區內的甬道及樓間空地,到處堆放着水泥、鋼筋等建材,運貨車及施工工人來回穿梭,有的別墅已拆得面目全非,許多別墅因施工搭建了腳手架。本來整齊的別墅區被改得“形形色色”:有的拆改了房屋結構、破壞外檐;有的封閉露臺、壘高露臺;更有甚者破壞外牆立面建築面貌,擴建搭建——這儼然是一個在建樓盤,而非成熟高檔社區。
違章頻繁緣何無監管處罰?如此拆改,管理何在?記者隨即來到小區物業、天孚盛津園物業管理處。物業負責人說,拆改確實嚴重,對此他們曾多次進行勸說制止,並下達書面通知,但業主不聽。“去年11月、今年8月,我們兩次以書面形式分別上報給南開區鼓樓街道辦、市規劃局南開分局、南開區綜合執法局、南開區房管局等部門,可以說沒有任何進展。到今年8月已發現有39處房屋嚴重拆改,其他都是小拆改,但不違章的很少,這不但威脅房屋安全,更嚴重危害鄰里關係。”
記者看到2008年11月鼓樓街辦事處答覆:“街辦事處無相關職權,應上報區房管局和執法局。”市規劃局南開分局回覆:“在規劃驗收合格併入住後,未經規劃主管部門規劃許可擅自拆改房屋和破壞外檐的行爲系違法建設行爲,其查處職權不屬我分局職能範疇,建議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反映。”南開區綜合執法局2008年11月回覆:“經查,貴處反映的問題,不在我局工作範疇。”
2009年8月南開區房管局執法監察隊答覆:“現場查勘,共覈查出40餘處別墅存在不同程度的搭建、擴建行爲……所查勘的房屋均爲聯體、獨體別墅,框架結構。未發現拆改剪力承重結構和《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條例》中禁止的5項使用房屋行爲。上述別墅全部存在搭建、擴建的部位屬違法建築。建議可向各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反映此事,促成綜治行動,合力治理”。
記者聯繫了南開區綜合執法局,接待同志稱:“從今年上半年,此問題管轄權已下到街道城管委管理,執法局派人到各街道城管委工作,所以此問題應該首先找街道城管反映,由街道城管報綜合執法局。此小區問題需覈實並向領導彙報後再解答。”記者再聯繫到鼓樓街道城管委,一位負責同志稱,雖說是將管轄權下到街道城管委了,但街道沒有相關職權,而至今也沒見執法局派人到街道協助工作。記者又與南開區房管局執法隊聯繫,該隊將給物業管理處同樣的答覆轉給本報,並強調房管局執法監察是根據《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條例》來進行,主要是針對有“相鄰關係”住宅樓的違法行爲來執法,因盛津園小區都是別墅,所以該小區的拆改問題,主要由市容委和綜合執法局來處理。
政府文件已明確“執法職責”擅自拆改、搭建是違法行爲已經毋庸置疑。但如何制止違法行爲或拆除違法建築,各職能部門緣何“禮讓有加”?
市政府2007年90號文件《關於明確城市管理執法職責的通知》規定中,對於小區內違法建設行爲的職責、職能已經劃分的很清楚。記者查閱發現,其中第五條規定,未經許可“拆裝改門或者擴大原有尺寸的,由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處。”第六條明確規定,對於未經許可“在住宅和非住宅上,以及在陽臺、露臺上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和安裝其他設備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負責查處。
“我們這有擴大面積的,有私搭違章的,按理說都能管啊,爲何都不管呢?”郭女士問。 (記者樑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