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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今日早報》報道溫州『購房門』事件又有新進展。昨天,該案牽出的舊城改造指揮部原黨委書記、副指揮兼溫州聯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吳權書,以及原聯合房開總經理林國權、開發經營科科長鄭小蒙,被控濫用職權罪一案,在瑞安法院開審。
檢察機關介紹,2004年下半年,舊城指揮部完成得月花園拆遷安置任務。溫州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發文,決定將得月花園部分剩餘安置房轉為商品房銷售,並委托舊城指揮部和聯合房開負責銷售。文件規定,房屋銷售均價每平方米8500元,有效期為2004年9月30日起為期3個月,逾期應重新報批。
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間,吳權書未重新上報審批價格,違規銷售得月花園14套安置房。鄭小蒙明知售房時間超期,仍辦了繳款手續。銷售這14套房屋,涉嫌造成損失579萬多元。
2004年9月,舊城指揮部決定將部分剩餘安置房,交給聯合房開銷售。2005年至2006年期間,林國權違規銷售10套剩餘安置房,涉嫌造成損失492萬多元。
24套房屋經濟損失共計1071萬多元,案發後已由溫州市政府全部追回。
法庭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