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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逾六旬,對於一個7歲的孩子來說已經是爺爺奶奶輩了,理應關心愛護小孩子。可在浙江嘉興平湖,一個61歲的男子,對寄養在自己老婆開的託兒所內的一名7歲幼女產生了邪念,三次趁這名幼女午睡時對其進行猥褻,目前,該男子被平湖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
7歲的幼女小花(化名)跟着父母從老家湖南來到平湖,在一所小學讀書,今年暑假的時候,父母因爲工作忙便把小花寄養在平湖的一傢俬人開的託兒所內。
這家託兒所是被告人紀某的老婆開的,已經開了很多年,今年暑假這家託兒所接收了15個孩子,其中有4個女孩,大都3到4歲,小花算是這家託兒所接收的年齡較大的孩子。這家託兒所平常都是由紀某、紀某的老婆及另外一位阿姨管理的,午休時間紀某的老婆和另外一位阿姨有時都不在託兒所,多由紀某照管孩子們午睡。然而這個表面上看起來比較慈祥的公公竟還有着十分醜惡的一面。
小花自被寄養在這家託兒所後,被安排在房間進門的第三張牀的下鋪午休,小花睡覺的時候習慣將一隻腳搭在牀邊上,因爲夏天穿着裙子,在門口看管孩子的紀某很容易就看到了孩子所穿的三角內褲,於是便起了邪念。
今年7月5日中午,見孩子們都睡下了,被告人紀某便在門口的竹榻上打盹,下午1點半左右醒了過來,一眼就看到了小花穿着三角內褲的下體。紀某鬼使神差地走到小花的牀邊,先試探性地拎了下小花的內褲,見小花是睡着的,便將手伸進了小花的內褲摸來摸去,直到小花翻了個身紀某纔將手抽了出來。
得逞了一次的紀某膽子越來越大了,7月11日中午1點半左右,紀某趁小花午睡的時候去摸小花的下體,用力太大驚醒了小花,小花並不知道這個老公公在對自己幹什麼,紀某見小花醒了趕快回到了門口的竹榻上睡覺。
這件事之後紀某還有點擔心小花會不會將事情說出去,但過了三四天都沒什麼事,紀某的膽子便又大了起來。7月15日中午1點半左右,紀某又走到了小花的牀邊,先拎了拎小花的短褲,見小花沒有反應,便又開始猥褻小花,這時覺得下體不舒服的小花突然醒來並對紀某說要將這件事情告訴自己的父母,紀某要小花不要將這件事情說出去,並稱如果大人知道了是要打死小花的。
其實紀某三次猥褻小花有兩次小花都是醒着的,但是小花不知道紀某到底在對自己做什麼。在第三次被紀某猥褻後,覺得小便不舒服的小花第二天不願意再去託兒所了,在父母的追問下才道出被託兒所的老公公摸下體的事情。7月16日,小花的父親向派出所報了案,同日22時,紀某來到派出所自首,交代了自己猥褻7歲幼女小花的犯罪事實。
10月13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紀某猥褻幼女一案作出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判處紀某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