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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在建翔(化名)的婚禮上,新娘阿欣(化名)舉止失常,被家人接走,隨後就不知所終。建翔多方查找,卻得知阿欣在婚前就患上了精神疾病。近日,建翔來到法院申請兩人的婚姻關係無效,東城法院已經立案受理了該起婚姻無效糾紛案件。
據建翔說,兩人是在2006年元旦經人介紹相識,當年2月就辦理了婚姻登記。在婚禮上,阿欣行爲反常,要靠人攙扶才能站立,後來乾脆被家人接走,婚禮也不歡而散。
事後,建翔才瞭解到阿欣早已住進了北醫六院,據她的主治醫生介紹,阿欣在婚前就患上了雙相情感障礙精神疾病和狂躁抑鬱症,並一直在醫院治療。在與建翔辦理婚姻登記、舉行婚禮期間一直依靠藥物維持,而在婚禮上犯病後,阿欣已住院治療達數月之久。
建翔認爲,阿欣及其家人故意隱瞞她的精神病史,使自己與其登記結婚,而婚後阿欣的精神疾病又久治不愈,故訴至法院,請求判決雙方的婚姻關係無效。
據法官介紹,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而對於這類案件,人民法院不適用調解,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