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9年10月17日晚10時,洛陽廣播電視報記者路遇車禍正常採訪,遭到當地老城分局西北隅派出所警察毆打,後限制人身自由長達10多小時,身上多處受傷。
17日晚10時左右,洛陽市老城區丹尼斯附近發生連環車禍,洛陽廣電報記者張金星路過時,進行拍照採訪,在交警隊處理事故的同時,該地派出所民警不知道爲什麼粗暴進行制止,後張金星被幾名民警按倒在地,強行戴上手銬。當時一在場市民也被拉到派出所,張金星的手機電池被扣掉,相機被搶,不知去處。
18日上午9時,洛陽廣電報領導以及老城分局一副局長一同趕到西北隅派出所,記者張金星的雙手仍被反銬在椅子上,臉上頭上多處受傷。另外一市民被銬在樓梯下,腿上有大片青紫傷痕。據他們講,二人在去派出所的車上,多次被打,晚上他們大喊這是非法拘禁,但派出所無人理會,甚至連上廁所都不讓。張金星告訴記者,他家就在附近,經常看到此處發生車禍,當晚他路過此處,看到連環車禍,就本着記者的職責拍照採訪,結果遭到派出所民警的粗暴干涉。
隨後洛陽市檢察院指派的老城區人民檢察院的辦案人員來調查事情經過,在觀看了現場的錄像後,檢察院辦案人員經過現場取證後,在檢查院辦案人員的見證下,記者張金星才同意解開手銬,至此,他已經被拘禁了1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