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渠哲醉酒駕警車撞死行人一案,經過辦案民警連續4天的調查取證,事實已基本清楚,肇事後逃逸的渠哲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據警方調查,10月14日下午3時30分,渠哲駕駛一輛警車,行駛至南陽市第21小學附近時,將市民王某撞傷。事故發生後,渠哲駕車逃離了現場。經醫院搶救無效,王某於當日下午死亡。
當日下午6時許,渠哲帶着肇事警車在單位同事的陪同下到公安交警事故大隊投案。民警對其血液檢測後證實,渠哲屬醉酒駕駛。當晚,渠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