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現行規定價格相比,所涉藥品有45%降價,平均降幅12%左右;有49%的藥品價格未做調整;有6%的短缺藥品價格有所提高。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適用範圍主要爲市民常用藥品、基本藥品,如青黴素注射劑、阿莫西林膠囊、感冒清熱顆粒、銀翹解毒丸、藿香正氣水、雙黃連片等。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社會零售藥店及相關藥品生產經營單位經營基本藥物,可依據市場供求情況,在不超過零售指導價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