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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作案8起,將被害人鎖定爲學生或老人,利用仿真槍械威脅毆打被害人並實施搶劫的尹某,在第8起搶劫過程中被70多歲的被害人王大爺當場抓住。公訴機關指控尹某犯搶劫罪,昨日此案在紅橋區法院公開審理。
搶劫老大爺反被大爺抓
被告人尹某1986年出生,2003年11月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2006年8月11日刑滿釋放。庭審中,尹某稱,今年6月25日下午5點左右,他騎自行車經過紅橋區洪湖南路工商銀行時,看到被害人王大爺和老伴從銀行出來,其老伴手中拎着一個藍色小包。“當時看到包挺鼓,可能是剛取完錢出來,迫於債務壓力,我一直騎車尾隨在兩人身後。”從銀行到長安商城蘇寧電器,尹某經觀察發現兩人想買一臺彩色電視機,考慮到作案時間和場所的問題,尹某遲遲沒有下手。直到王大爺和老伴回到位於西於莊附近的居所,上樓過程中,尹某一躍到被害人王大爺老伴面前說:“聽說您想買彩電是不是,我觀察你們半天了。”見王大爺老伴的注意力被轉移,尹某便想搶過藍色拎包,但沒有成功。王大爺的老伴迅速反應過來並且大聲呼救,王大爺也從樓上下來和尹某扭打在一起。
扭打過程中,尹某掏出隨身攜帶的仿真槍,用槍托背面向王大爺頭部和肩部砸去,但王大爺一直不肯鬆手,死死拽住尹某。二人一直扭打着滾到一樓。此時,尹某掙脫王大爺的束縛,起身後用槍指着王大爺的頭部並伺機逃跑。此時王大爺頭部鮮血直流,卻還是將尹某撲倒在地,聞訊趕來的圍觀羣衆撥打了110報警。尹某被警方成功抓捕。
攜帶仿真槍專搶過路人
據瞭解,2009年6月25日因涉嫌搶劫罪被天津市公安局紅橋分局刑事拘留後,尹某共交代了8起犯罪行爲。2009年4月,尹某攜帶一隻仿真槍竄至丁字沽一號路與中環線交口處,攔截並威脅路經此處的藺某,使用暴力搶走其上衣,內有諾基亞N85手機一部。2009年5月,尹某攜帶一隻仿真槍竄至咸陽路與光榮道交口處,攔截並威脅秦某,將其帶至東大樓樓羣裏,搶走其諾基亞3250手機一部。同月,尹某攜帶一支仿真槍竄至紅橋區芥園道人民醫院附近,攔截並威脅崔某,將其帶至南開區雅安道某小區內,搶走諾基亞7500手機一部,價值人民幣750元。尹某所使用的仿真槍是在河東區淘寶街裏出售玩具的商戶處購買的,但被捕後公安機關帶其前往現場指認時,該玩具攤位已不在。
庭審過程中,被告尹某對自己犯下的4起持仿真槍實施暴力搶劫並將所搶贓物變賣的行爲供認不諱。目前此案正在審理過程中,法庭將擇期宣判。(涉案人均系化名)記者王強實習生王彥琪通訊員鄭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