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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原重慶市人大代表、億萬富翁黎強團伙涉黑案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31名被告人出庭受審。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在午間剛剛披露了黎強被控的具體罪行。
據介紹,黎強被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尋釁滋事罪、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行賄罪、非法經營罪、偷稅罪九項罪名;另有何永紅、來有剛等20名被告人被指控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故意殺人罪等;張友容、李小強等7名被告人因涉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尋釁滋事罪、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等分別受到指控。
此外,原沙坪壩區交通運輸管理所所長肖慶隆、原巴南區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蔣洪、原重慶市委市政府信訪辦來訪二處處長姜春艷因涉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出庭受審。黎強掌控的重慶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偷稅罪一並受到指控。
起訴書指控,1996年7月,黎強注冊成立重慶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渝強公司),之後又成立了重慶黎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慶渝強實業(集團)出租汽車有限公司、重慶渝強實業(集團)強勁運輸有限公司等20餘家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2000年以來,黎強以渝強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為依托,采取經濟利益籠絡控制等方式,糾集何永紅、來有剛、伍樹峰、黎德明、伍樹芹、張文友等人,在重慶市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巴南區等地采取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多次有組織地進行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交通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非法經營以及操縱上訪集訪、制造群體性事件等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形成了以黎強為組織、領導者,以何永紅、來有剛、伍樹峰、黎德明、伍樹芹為骨乾成員,以張文友、黎萍、付培軍、沈濤、黎兵、楊勇、熊宇、胥平、朱天強、陳萬友、郭顯立、蔣強、鄧成倫、雷恩科、陳義等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采取公司化的管理模式,形成了比較完整的組織構架和比較穩定的組織關系。黎強牢牢掌控了渝強公司的人事權、財權和經營決策權,通過親情關系、人事安排、經濟利益籠絡控制其家族成員和公司管理人員伍樹芹、何永紅、伍樹峰、來有剛、黎德明,使其在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中擔當骨乾成員,並以骨乾成員為依托,進而籠絡掌控其他組織成員為組織利益服務。為維護組織利益,黎強及其骨乾成員來有剛、黎德明等人還以支付『工資』『出場費』等名義,豢養了陳萬友、郭顯立、朱天強、蔣強、鄧成倫、雷恩科、陳義及『魚兒』(另案處理)等一批打手,為其提供暴力支橕。
為強佔重慶市客運市場份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慣用手法是:先投入車輛進行非法營運,然後采取攔車、砸車、堵路、打架斗毆等違法犯罪手段,排擠、打壓其他客運公司,並通過操縱上訪集訪、制造群體性事件向政府施壓,借機獲取營運指標等利益。通過上述違法犯罪手段,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最終確立了在重慶市客運市場的強勢地位。
隨著該組織勢力的不斷壯大,其控制客運市場,公然對抗國家對客運行業的正常管理秩序的意圖日益明顯。2005年11月,黎強召集其他幾家民營客運公司負責人共同組建『共創公司』,公司章程中規定:如公司董事因執行公司事務、執行董事會決議的行為被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或被拘留,則其他董事每人補助被追究者人民幣200萬元作補償。
2008年11月2日,黎強安排何永紅召集公司旗下四個出租車分公司開會,傳達11月3日全市出租汽車將會發生集體停運並有人在停運當日對營運的出租汽車進行打砸的消息,要求分公司經理在當晚召集所有車主開會傳達,該消息隨即通過分公司經理迅速傳達到所有車主。11月3日,渝強出租汽車公司參與了停運,渝強公司的部分車主和駕駛員還對正常營運的出租車進行打砸,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公訴機關認為,黎強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組織、領導其組織成員聚眾堵塞交通,破壞交通秩序;組織、領導其組織成員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組織、領導其組織成員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組織領導其組織成員隨意毆打他人,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嚴重;組織、領導其組織成員為逃避稅務機關依法查處而隱匿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67.5萬餘元,情節嚴重;黎強作為渝強公司、強勁公司、黎強房地產公司實施非法經營犯罪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參與非法經營數額為1.2億餘元,違法所得5711萬餘元,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作為渝強公司、渝強出租汽車公司、黎強房地產公司實施偷稅犯罪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參與逃避繳納稅款6200餘萬元,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
因此,檢方提請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尋釁滋事罪、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行賄罪、非法經營罪、偷稅罪追究黎強的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據悉,整個案件的審理長達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