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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孫中界(前右)得知處理結果後激動不已 |
調查結果終於還己清白,孫中界痛哭失聲 |
浦東“倒鉤”事件
區政府執法局都要問責
26日上午,上海浦東新區政府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了“10·14”孫中界事件聯合調查組的成員名單及調查結果。
據悉,調查結果顯示,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一中隊的一名隊員通過社會人員將當天執法的時間和地點告訴了“乘客”陳雄傑,當晚8時許,陳雄傑在揚招孫中界駕駛的車輛後駛至閘航路188號時被執法人員檢查,執法人員爲陳雄傑製作了筆錄作爲從事“非法營運”的證據。調查組認爲這一執法過程中使用了不正當取證手段。
另一方面,調查組在對“乘客”陳雄傑的訪談過程中,其否認還有其他以“乘客”身份作證非法營運的行爲;但調查組在抽查其他執法活動案卷中發現了同屬於陳雄傑的作證筆錄,說明其對調查組的陳述存在虛假。
浦東新區區長姜樑表示,對“10·14”孫中界事件,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調查簡單草率,10月20日公佈的結果與事實不符,誤導了公衆和輿論;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的確使用了不正當的取證手段,所謂“乘客”陳雄傑其實就是“釣頭”;浦東新區政府向社會公衆公開道歉,並啓動相應的問責程序,對直接責任人追究相應責任;責成有關部門依法終結對該案的執法程序,對當事人做好善後工作。
通氣會上,姜樑表示,10月20日有關部門發佈的調查結果與事實有出入,“政府應該承認錯誤,應該表示道歉,光道歉還不行,必須承擔責任,區政府、執法局都應該接受追究。”
另悉,記者從孫中界律師郝勁鬆處證實,浦東新區城管執法局已向孫中界道歉,並承諾發回車輛,一切損失可以協商或提供國家賠償。
浦東新區政府向公衆道歉啓動問責程序
昨天,上海浦東新區“10·14”孫中界事件和閔行區“9·8”張暉事件終於真相大白:浦東和閔行官方分別就兩起“釣魚事件”公佈調查和處理結果。浦東新區政府宣佈,孫中界事件中有關部門在執法過程中使用了不正當取證手段,10月20日公佈的結論與事實不符,向公衆道歉;閔行區政府宣佈,因取證手段不正當,撤銷對張暉的行政處罰決定。
“倒鉤”成雙
●浦東“10·14”孫中界事件: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存在“釣魚”式執法,區長道歉,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 “9·8閔行倒鉤案”:執法取證不正當,撤銷原處罰決定。
>>閔行“倒鉤”事件——
閔行區撤銷張暉案處罰決定
處罰撤銷
26日,上海市閔行區政府也就“9·8”張軍事件對外宣佈,經調查組查明,張軍駕車載客一案的行政執法行爲取證方式不正當,導致認定事實不清,區交通執法大隊在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責令下已撤銷行政處罰行爲。
9月8日下午,張軍駕駛皖Qxxxxx福特轎車載客在閔行區北鬆路1358號被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執法檢查時查獲。9月14日,張軍到區交通執法大隊接受調查、處理。同日,區交通執法大隊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9月28日,張軍以該行政處罰決定“沒有違法事實和法律依據,且程序違法”爲由,向閔行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區交通執法大隊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閔行區人民政府表示,閔行倒鉤案反映出閔行區在交通行政執法方面機制有待完善。
張軍:定將官司打到底
當天下午,一件“意外”的事情發生了:上海閔行區法院的法官居然來到張軍所在公司,要求他撤訴。
據張軍的代理律師郝勁鬆描述,當天下午,閔行區法院的某法官來到張軍所在的外資企業,要求張軍撤訴。因爲是上班時間,爲了不影響公司和同事,張軍要求到公司外面談,但該法官卻堅持要在公司裏談,並衝張軍大叫:“張軍,你回來!”兩人一度發生爭執,幸好此時郝勁鬆趕到,制止了這起衝突。郝勁鬆表示,在與當事人商量後,他們決定:決不撤訴,一定要將官司打到底!
“釣魚執法”曝光後,網上流傳一條“最牛車貼”,上書“本車拒絕一切搭載求助,臨盆產婦、車禍、中風、觸電、溺水,都不關我事,尤其是胃疼的”。
>>孫中界事件
假乘客對調查組說謊
昨天,浦東新區政府召開發佈會公佈孫中界事件調查結論。由12名來自上海市和浦東新區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中央和地方媒體代表、社區和企業代表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通過查閱卷宗、聽取錄音、現場調查以及對相關當事人訪談等形式,對10月14日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在對孫中界駕駛的浙ADS595車載客的執法過程中,是否採用不正當手段取證等問題進行了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一中隊的一名隊員通過社會人員將當天執法的時間和地點告訴了“乘客”陳雄傑。當晚8時許,陳雄傑在揚招孫中界駕駛車輛後駛至閘航路188號時被執法人員檢查,執法人員爲陳雄傑製作了筆錄作爲從事“非法營運”的證據。調查組認爲這一執法過程中使用了不正當取證手段。
另一方面,調查組在對“乘客”陳雄傑的訪談過程中,其否認還有其他以“乘客”身份作證非法營運的行爲;但調查組在抽查其他執法活動案卷中發現了同屬於陳雄傑的作證筆錄,說明其對調查組的陳述存在虛假。
終結案件做好善後工作
上海市浦東新區區長姜樑通報了浦東新區關於“孫中界事件”的處理意見。他說,現已查明,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在此事件執法過程中使用了不正當取證手段,浦東新區政府責成有關部門終結對該案的執法程序,並對當事人做好善後工作。
姜樑稱,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此前的調查簡單草率,10月20日公佈的結論與事實不符,誤導公衆和輿論,“爲此,浦東新區政府向社會公衆公開道歉,並啓動相應的問責程序,對直接責任人追究相應責任”。
孫中界:
終於還了清白
接下來要索賠
在聽聞了聯合調查組的調查結果後,當事人孫中界表示滿意,他當場落淚:“終於還了我一個清白!”
孫中界的哥哥孫中記也表示,這樣的結果“很公正”,讓他們“很開心”。同時,孫中記表示,接下來他們將就該事件對他們所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
目前,孫中界已於10月18日出院,其斷指修復手術順利,醫院主治醫生認爲今後可以基本康復。
前天,孫中界的律師郝勁鬆曾要求有關部門在上海、中央以及河南本地媒體上公開道歉。對於昨天公佈的調查結果,郝勁鬆表示滿意,至於索賠金額,將和當事人協商後再定。
此外,昨天早上,郝勁鬆曾前往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試圖取回孫中界被扣的車輛,未獲成功。
截至昨天傍晚,孫中界的車子依然尚未正式取回。
孫中界手術順利可康復
浦東新區政府表示,將深刻吸取教訓,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水平。同時,依法整治非法客運行爲,加快公交網絡、出租行業建設和發展,努力營造規範、有序的客運市場環境。
鑑於10月20日公佈的浦東新區城市行政執法局的初步調查結論事實不清、結論錯誤、公佈草率,上海市政府將依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對於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自傷小指以證清白的當事人孫中界表示“非常滿意”。
據瞭解,孫中界的左小指手術順利,已於10月18日出院,醫院主治醫生認爲其今後可以基本康復。
副市長掛帥規範交通執法
堅決禁止不正當調查取證行爲
昨天上午,上海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聽取浦東新區關於“10·14”孫中界事件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採用不正當手段取證、閔行區關於因取證手段不正當而撤銷“9·8”張暉事件城市交通執法行政處罰決定的調查情況和處理意見彙報。
上海市政府明確,堅決依法整治非法經營行爲,維護交通營運市場的正常秩序;堅決禁止交通行政執法過程中的不正當調查取證行爲,維護合法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權益。
上海市政府決定,即日起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整頓交通營運市場秩序、規範交通行政執法行爲專項工作組,採取合法有效措施,加強對交通營運市場的監管,加大打擊非法經營行爲的力度,開展全市規範交通行政執法行爲大檢查,杜絕不正當不規範的行政執法行爲。
>>釣魚內幕
“釣頭”通常是地頭蛇
上海一位做過“釣頭”的女士表示,一般來說,一個區縣都有一兩個“釣頭”,“釣頭”手下有20個左右“釣鉤”。集中執法行動每次都能抓200輛左右黑車。
有關專家稱,在一些大城市的城郊地區,“釣頭”和“釣鉤”大多是外來人員,沒有正當職業,專事“釣魚”。“釣頭”下面往往有數十個“釣鉤”,呈現明顯的組織化特徵。在一些地方,“釣頭”往往就是地頭蛇,行事霸道。“釣頭”掌握的隊伍,很容易打着政府旗號爲非作歹,對社會穩定造成影響。
“釣魚執法”成爲“過街老鼠”,首先是因爲部分執法人員利用公權力“誘惑他人犯錯”。華東政法大學行政學專家鄒榮說,“釣魚執法”在“有獎舉報”的刺激下,很容易演化爲公權力的濫用,破壞了社會之間基本的信任與和諧,損害了政府的權威。
>>專家支招
多管齊下治理“釣魚”
有關專家認爲,要根治“釣魚執法”行爲,應多管齊下。
其一,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上海一些地方整治非法營運符合廣大羣衆利益,但決不能爲了降低執法取證難度,就讓“釣鉤”羣體來充當所謂“證人”。同時,如果行政執法變相成爲“部門謀利的手段”,後果可想而知。必須明確規定公權力行使的邊界,決不能濫用。
其二,切實加強和完善對行政權、執法權的多層次監督機制。
其三,相關立法工作還需跟進。出現“釣魚執法”事件,除了濫用執法權、監督機制缺失,部分原因還在於現行一些法規操作性差,相關行政執法無所適從。以“釣魚執法”案爲例,關於“黑車”“拼車”“互搭順風車”等問題的界定,目前並不十分明晰。
其四,完善政府部門的執法“糾錯機制”。“釣魚事件”發生後,浦東新區相關方面一度否認“釣魚式執法”,但上海市政府果斷作出妥善處理,贏得公衆的支持。
從個案處置走向制度反思
不正當?不規範?
肖擎:不正當不規範說輕也輕,說重也重,與釣魚執法相符的定性是什麼?
黃波:按我看,根本就是違法。執法部門在執法的過程中公然違背法律程序,讓公民利益受損,本來就比一個自然人違法的性質要嚴重,這在世界上都是通例。
梁木生:道路上的公開違法,犯不着用這樣的隱蔽方式,而現在針對一些難以界定爲違法的行爲,本身就是違法。所謂“不正當”和“不規範”,這樣的概念置換意味深長。
功績還是傷痕?
肖擎:有媒體報道,去年南匯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曾面臨6場訴訟,無一敗訴。現在來看,這是否說明行政糾偏制度有明顯的不正常?
梁木生:無一敗訴本身並不能說明問題,如果訴訟程序公開透明,公權部門全部勝訴都沒問題。問題是老百姓進入訴訟程序,不能保證接下來的過程公開透明,他們處在信息不對等的位置,對公權部門沒有信心。
黃波:“無一敗訴”不僅表明交通執法部門在社會上非常強勢,而且還表明現在一些公權部門和民衆之間,不論從利益還是從情感上,都已相當隔膜,老百姓都要斷指證清白了,可是很多部門根本沒當回事。
禁還是不禁?
肖擎:有人說,釣魚執法是一種特殊手段,特殊場合有其不可忽視的作用;也有人說釣魚執法是一種栽贓式執法,是權力安設陷阱。你們認爲釣魚執法禁還是不禁?
黃波:當然應該禁止。即使再正義的目的,也必須通過正當的手段去實現。沒有正當的手段,正義的目的就會成爲空談,因爲主體可以隨便宣揚嘛。
梁木生:這就像飲鴆止渴,暫時的需求滿足了,但更嚴重的事情在後面等着。這是個悖論,釣魚執法是在用一種很錯誤的方法,是在用更大的有害性手段要求人們守法。
孫中界事件之後
肖擎:是否可以這樣說,釣魚執法事件在更大層面對權力制度運行作出提醒?
黃波:我看到閔行區政府的一個“反思”,說“此事反映出閔行區在交通行政執法方面機制有待完善”。你故意設套子,誘民入罪,這樣的執法機制“完善”的空間和可能在哪裏?說到底還是權力沒有受到約束的老問題。對權力你不去約束,它就會把謀私利當作一件自然的事情。
梁木生:我認爲這些事件的提示是任何地方都應取消釣魚執法以及類似的權力行爲。要保證監督的有效,有對公權的監督,也有對私權的監督,這兩種權力或權利都不是無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