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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26日發佈《2009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對198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於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間的宗教自由保護情況妄加評論。
美國國務院在報告中承認中國在保障宗教自由方面取得進步,認爲中國憲法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但報告繼續將中國列爲“特別關注國”,並以海外媒體的報道或反華組織提供的不實之詞爲依據,將中國政府爲維護西藏、新疆等地的社會穩定、維護國家領土完整而採取的正義舉措歪曲爲“壓制”宗教自由。
中國政府多次申明,中國是個多宗教的國家,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國公民可以自由地選擇、表達自己的信仰和表明宗教身份。中國政府的宗教政策受到中國人民的廣泛擁護和支持。對一些西方勢力企圖借宗教問題干涉別國內政、對別國宗教情況說三道四的做法,中國政府歷來堅決反對。
報告繼續將緬甸、厄立特里亞、伊朗、朝鮮、沙特阿拉伯、蘇丹、烏茲別克斯坦列入“特別關注國”。
美國國務院根據1988年通過的《國際宗教自由法》每年向美國國會提交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美國政府打着“人權”旗號、利用宗教問題干涉別國內政的做法在國際上遭到了普遍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