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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才萍押解進庭
今日上午9:30分,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謝才萍等22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女黑老大謝才萍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罰金102萬。
謝才萍,外號“謝姐”,是重慶目前已逮捕的涉黑團伙首犯中唯一的一位女性,文強的弟媳,文強曾是重慶市司法局局長,重慶打黑除惡專項行動中落馬的級別最高的官員。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以來,謝才萍等人通過開設賭場、聚衆賭博,非法聚斂錢財,陸續糾集唐曉青、唐家政、劉井勇、陳曉容、黃冬梅、鄧毅、羅璇、趙中海、許可、李雷、鄭偉、唐勇、夏令、湯炳、李紅明、唐顯駿、李小華、胡維等社會閒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20餘人,有組織地進行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謝才萍爲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通過在重慶市渝北區、南岸區等十餘處開設賭場、容留他人吸毒等,獲取非法經濟利益,擴充經濟實力,支持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謝才萍等人爲強化該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隱蔽性,指使被告人李紅明和胡定國(綽號:財娃,另案處理)冒充賭場老闆以包庇該組織的領導者。此外,該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爲使其開設賭場的犯罪活動得以順利進行,還採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賭客及前往查禁賭場的警察的人身自由。爲拉攏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獲取非法保護,多次向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長郭勝、民警甘勇行賄,共計人民幣18萬元。郭勝、甘勇收受錢財後,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包庇、縱容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據查明,截至去年8月14日,以謝才萍爲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將賭場先後開設在重慶市渝北區、高新區、渝中區、九龍坡區、南岸區等地,從中非法獲利20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