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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則《鄭州大規模突擊掃黃公佈小姐裸照》的帖子在國內各大論壇中盛傳。帖子照片中賣淫女面部清晰可辨、被揪髮逼問等畫面引發網友質疑。多數網友認爲警方執法過於粗暴,有網友還懷疑身着睡袍的警察“釣魚”執法。
昨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廳宣傳處副處長蘇銀海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裸照系當地某媒體記者擅自發到網上,並非公安機關所爲。至於圖片中警察執法是否過於粗暴,是否“釣魚”執法,蘇銀海表示自己當時不在現場,不好做評論。
>>>事件
昨天下午,記者在國內多個網絡論壇上都看到了這則帖子,在這個題爲《鄭州大規模突擊掃黃公佈小姐裸照引巨大爭議》帖子中,有多張警方現場查處涉黃場所的照片和一段2分多鐘長的視頻。
記者從其中一張照片中看到,在一個豪華房間內,一名身穿睡袍的光頭男子用手抓住一名女子的頭髮。女子面部清瘦,全身裸露斜倚在牀邊,表情看似十分痛苦。視頻是一家電視臺播放的新聞節目,畫面左上角打有馬賽克,臺標含糊不清。
在這段視頻中,大批特警接到信號衝進洗浴中心後,一名身穿睡袍的光頭男子馬上要求服務生交出鑰匙,未及服務生開門,光頭男子一腳便踹開了包間房門。光頭男子用手揪住已縮作一團的裸女的頭髮,呵斥逼問“今天晚上第幾個”,女子被揪住頭髮擡着頭回答。據視頻中的旁白介紹,該光頭男子是身着便衣的執法警察。
“警察照相是爲了證據,但不應該把照片公佈出來,這是違法行爲。”網友“雪甲”質疑說。網易一名東莞網友表示,賣淫女犯錯是事實,但公佈裸照的辦案方式有辱人格,“賣淫女也應有她的尊嚴,警察若能在執法中增加些人性化,將更令人尊敬。”另外,截至昨天記者發稿時,一門戶網站關於此事的民意調查顯示,八成以上網友表示無法接受警方的執法方式。
在衆多爭議聲中,網友對光頭民警的執法行爲爭議最大。“那個光頭便衣在執法中揪人頭髮,以暴力方式強迫拍裸照,這是刑事犯罪,比賣淫還要嚴重得多!”網友“藍黑電影”說。
“警察執法應該穿制服,光頭便衣是警察嗎?”另有網友質反問道。不少網友甚至發帖呼籲人肉搜索該光頭警察。
還有網友對警方抓捕的人數表示質疑,鄭州這麼大一個城市,一晚上出動300警力只能抓到9個?
截至2日晚8時,華聲在線論壇就此進行的“掃黃公佈小姐裸照合法嗎?”話題討論中,已吸引了1000多名網友參加;天涯社區中,網友對此新聞的跟帖評論,自昨日下午到晚間也形成了持續的熱潮,跟帖每分鐘都在翻新。
有網友如此評論事件:“嫌疑人: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一民警/涉嫌犯罪行爲:以暴力方式強迫一女子拍裸照/地點:鄭州市管城區隴海路於南關街路口向南500米天籟水匯洗浴中心/證據:視頻、照片/請鄭州警方依照依法治國的要求立案查處。
網友跟帖
◇“賣淫違法,但公佈人家裸照好像也不合法吧,就憑你是執法人員就能隨便公佈別人裸照嗎?”
◇“嚴重的知法犯法事件,建議嚴查到底!執法者也要文明執法!”
◇“就算有罪,也不該你JC(警察)這樣羞辱,具體怎麼懲罰,法庭說了算。”
◇“公佈照片,很難讓我們對這些警察同志產生好感。”
◇“一,把一個女子的裸照公佈於衆,面部不加任何處理,隱私權何在!二,執法者,不懂法,法律何在!三,居高臨下,權力執法,人權何在!”
>>>評論
2日,知名媒體專欄人士“五嶽散人”也在經濟觀察網以《羞辱小姐的英雄們》爲題對此發表評論。他說:在這樣一張照片當中,我們是否看到某種限制?我想我們看到的是某些自認具有合法暴力、在低三下四的小姐面前具有強烈尊嚴感的人,起手把一個當場抓獲的裸身女子用揪頭髮的方式展現在鏡頭前,表達這種暴力對於她們的支配權。
“這種姿態就已經令人噁心了,如果照片只是放在檔案中也就罷了,居然事後還要洋洋得意地公之於衆,這種權力意識之低,已經到了地平線之下。”
“五嶽散人”認爲,“這不是在羞辱一個小姐,而是在羞辱我們的社會,讓別人覺得我們這裏是不尊重基本權利的地方。或許這位英雄是不在乎的,但作爲這個社會正常的一員,很多人在乎那種不被羞辱的權利。”
>>>河南公安廳
此事發生後引起河南省公安廳高度重視。昨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廳宣傳處蘇銀海處長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通過調查發現,近日網上盛傳的賣淫女裸照是由當地一名記者擅自發至網上,並非公安機關所發佈。
蘇銀海告訴記者,10月28日晚,鄭州市公安局集中警力對中原區某洗浴中心、管城區某洗浴會所等多家涉黃涉賭場所,開展打擊涉黃涉賭專項行動。當地多家媒體記者跟隨採訪,其中包括一名攝影記者。
“後來,這名攝影記者將部分照片提供給另一名記者,後者將照片發佈到網絡上。”蘇銀海說,該記者竟不顧職業道德將照片發到了網上,一點社會責任感都沒有。但蘇銀海拒絕透露該記者的姓名及其工作單位。
蘇銀海還表示,在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前,河南省公安廳曾多次強調,民警在執法過程要尊重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肖像權、名譽權等人身權利。至於照片中光頭便衣的執法行爲是否過於粗暴,蘇銀海表示他當時不在執法現場,不便發表評論。
綜合報道
昨晚,中國憲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王磊教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坦言已從網上看到了有關此事的報道。
“每個公民都享有隱私權,公民也有起碼的個人尊嚴和人格,不能因爲涉嫌違法就進行侮辱”,王磊說,現行憲法第38條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人格尊嚴是公民權利的基礎。“直接將裸照公開,不僅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也給這些人(指小姐)改過自新、重新做人設置了障礙。”
結合該事件,王磊認爲,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通常能瞭解到個人隱私,比如通過錄像或者邀請媒體前往報道的方式,但將這些事實公之於衆時,對違法犯罪嫌疑人要保護其隱私。王磊建議,執法機關在類似的掃黃行動中,更應注重對嫌疑人基本人權的保護,媒體也應注意操守、把好關。
有網友詢問,拍“小姐”裸照並公之於衆,是否合法?
針對此事,記者昨晚採訪了長春浩瀚律師事務所的張曉冬律師。據他講,警方公佈“小姐”裸照肯定是不合法的。不管涉事女子違了什麼法,犯了什麼罪,哪怕是被法院宣判有罪的罪犯,她的人格尊嚴也應該得到維護。從大的方面講,鄭州警方是侵犯了“小姐”的人權,從小的方面講,則侵犯了“小姐”的肖像權、名譽權和人格權。另外,這張照片雖然打了馬賽克,但由警方公佈出來,從道德方面講,實在是有傷風化。
曝光“小姐”
已不是先例
2006年在“紅燈區”的上下沙村、沙嘴村及水圍村等地發動連串掃黃行動,搜查了六百多間娛樂場所,包括卡拉OK、的士高、酒吧、桑拿浴室及髮廊等地方,拘捕二百多名妓女和嫖客。事後,警方將這些妓女和嫖客押到色情場所集中的“三沙”(上沙、下沙和沙嘴)地區遊街示衆。
銀川:賣淫女照片被貼在宣傳欄
2007年6月26日,寧夏銀川勝利街派出所、南橋工商所、勝利街辦事處三部門曾聯合行動,取締了24家問題髮廊。事後,派出所將28名賣淫女的照片當街貼在一塊“賣淫嫖娼人員曝光板”上,上面張貼着賣淫女的正、側兩面相片。圖片在眼部進行了簡單處理,其面目輪廓依然清晰。
廣東:
被拍裸照,妓女大聲求饒
2008年3月至4月1日,廣東東莞警方開始罕見地高調掃黃,而隨警行動的記者拍攝並發表妓女赤裸圖或者曖昧髮廊女的照片。而在警方清查酒店桑拿現場,更有妓女大聲求饒,“我知道錯了,求你們不要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