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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爆出的“東至糊塗案”日前重審完畢。根據當事人之一徐文勝的親人徐滿黃給出的判決書來看,曾經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安徽省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回東至縣人民法院重審的“糊塗案”,終於查明“作案時間”爲“2008年2月20日凌晨兩點多”,而不再模糊地表達爲“二三月份的某一天”。
時間確定了作案細節少了
不過,在此次重審當中,徐滿黃及長期關注此案的法學專家徐松林卻驚訝地發現,原本被偵訊記錄所載明的部分案件細節沒有被收錄,並質疑其間有循罪舉證的問題。因而,被告人計劃再次提請上訴。
根據法院的審理,在2008年2月20日凌晨,査道友等三被告人各自進入被害人沈某某的房間,見被害人處於酒後意識不清狀態,便趁機對被害人實施姦淫行爲,三人的行爲均構成強姦罪,並分別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此案基本維持了原判。
法學專家質疑“循罪舉證”
對此,當事人之一徐文勝的親人徐滿黃就強烈表示不滿,並認爲其中還有冤情。法院的再次審理,爲何會再次遭到質疑。長期關注此案的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徐松林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重審明確了作案時間,但令徐松林感到不解的是,對這一系列影響案件定性的重要事實,重審《判決書》中卻隻字未提。他疑惑地反問到,難道此案的審判人員真的認爲這些事實不重要,可以忽略不計嗎?又或者,存在“循罪舉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