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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喜訊不斷,到目前爲止,60名身源不明的兒童中已有3名回到了親生父母的懷抱。”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楊東今天(4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安部在網上公佈被解救兒童的信息,最終的目的只有一個,讓更多的被拐兒童儘快回家。
信息嚴重不對稱致尋親難
近年來,公安機關開展過多次專項打擊拐賣兒童的行動,取得了不錯的成效。尤其是今年4月開展專項行動以來,截至10月28日,全國破獲拐賣兒童案件1840起,解救被拐兒童2169名。
在這次打拐行動中,公安機關首次運用了今年4月建立的DNA數據庫,經過DNA數據比對,298人找到了親生父母。但是,更多的孩子目前還找不到自己的親生父母。
打拐難,尋親更難。“一頭是丟了孩子的人家望眼欲穿,滿世界尋找;一頭是被公安機關解救出來的孩子找不到親生父母,只好暫時寄養在福利院。”楊東告訴記者,尋親最大的難題就是信息的嚴重不對稱。
爲了破解這一難題,公安部打拐辦在和丟失孩子的父母親屬以及志願者組織經過充分地商討和溝通後,採取了在網上發佈孩子信息的方法來尋找家長。
“這是公安部首次採用這樣的辦法,可以說是一種創新。僅僅幾天,就有3個孩子找到了親生父母,還有一些線索正在彙集和甄別。”楊東透露,今後除了不定期公佈已解救的未查清身源被拐兒童信息外,公安部將幫助丟失孩子的父母在媒體上公佈其孩子的照片、被拐時間、體貌特徵等信息,發動全社會的力量,讓更多的被拐兒童儘快回家。
新觀念新目標指引打拐工作
據瞭解,公佈未查清身源被拐兒童信息,只是此次全國性打拐專項行動的一小部分,其背後是一場“新觀念、新目標”指引下的打拐鬥爭。
楊東介紹說,過去的打拐行動重在“打擊犯罪”,最終結果看破了多少案子,抓了多少不法分子。“現在的理念不一樣了,破了案、抓了人還不夠,要‘找回孩子’才行。”
爲了實現這一理念,公安部門首先瞄準了立案環節。
以往,不少地方以孩子丟失24小時後尋找不到作爲立案的標準,相當部分的案件按照治安案件來處理。
楊東說,無論是刑事訴訟法還是公安部的規章,都沒有類似規定。“小孩失蹤後的前幾個小時是尋找的黃金時間,如果過了24小時再立案,明顯錯過了破案的最佳時間。”楊東告訴記者,此次行動中,公安部明確要求,兒童失蹤的案件只要報案,一律立爲刑事案件開展偵查。
“這樣一來查處的力度就完全不一樣了。”楊東說,“立爲刑事案件就意味着會投入最大的注意力、警力、資源、技術,包括運用現場勘查、監控等能用到的所有措施。”
“下一步我們要通過司法改革,建立和完善刑事案件的立案、撤案制度,將兒童失蹤立爲刑事案件這個做法固定下來。”楊東說。
據介紹,全國聯網的拐賣案件DNA數據庫的建立,也爲找回孩子帶來了新的希望。
楊東說,以前只是個案使用這樣的方法,2000年的專項行動也用過。現在,這一作法已經被列爲公安信息化建設的一部分,DNA檢測的技術手段進步了,實力也有所增強。目前,全國有262個DNA實驗室,公安部門從中挑選了41個重點實驗室開展檢測工作,各個地方在當地就可錄入,不用跑很遠的路。父母和兒童分別有一個數據庫,錄入完全免費,兩庫的數據會自動比對。
整合資源加強監督警種配合
爲了更加廣泛地傾聽民意和更加有效地收集信息,公安部打拐辦及各省打拐辦將設立舉報熱線,專門受理公民舉報和投訴。目前,電話號碼及具體運行方案尚在研究制定之中。
“這對基層公安機關也是一個很好的監督。”楊東說,對各地羣衆來信來電,公安部打拐辦將對地方公安機關進行線索督查。目前,已進行線索督察490起。
對於重大案件,公安部還將掛牌督辦。4月9日全國打拐專項行動以來,公安部已督辦案件65起。
楊東告訴記者,下一步,公安部門還將進一步加強警種之間的配合,發揮各警種合力。
“派出所民警走家串戶,對社區情況比較熟悉。如果收集到可能涉及拐賣兒童的信息,要儘快通報給刑警部門。”楊東說,交警在這方面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拐賣兒童案很多系團伙作案、流竄作案,涉案省份可能多達十幾個。以前,公安機關在偵辦此類案件時,一般是先確定一個省份爲主辦方,其他則爲協辦方。
“經驗證明,這種辦案方式效果不理想。”楊東說,今後在打拐行動上,無論是發案地還是流竄地省份,都可立案偵查,不再確定主辦和協辦,這樣可以集中各省的優勢資源,最大限度地破案。
“除了公安機關自身的努力,我們也積極地與民間志願者進行合作,聽取他們的建議,與他們開展合作。”據楊東介紹,今年的4月26日和6月28日,公安部召開了兩次座談會,分別邀請了民間志願者和丟失兒童的家長等,與公安部刑偵局有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共同探討打拐工作。現在專項行動的好多做法,包括加強立案、打擊買方市場、齊抓共管等都源自民間志願者的建議。
“首批公佈60個未查清身源的兒童信息的辦法,也是家長和志願者們提議的,不是公安機關拍腦袋想的,我們只是順應了民意加以推動。”楊東說,只要有一線希望,我們就會全力以赴。
但是有些時候,公安機關也是滿肚子的苦水。有時候,孩子救回來了,但是不知道其父母在哪裏,而有些市縣沒有福利院,只能暫時由公安女民警負責照料。孩子若是生病了,還須到醫院醫治,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打擊拐賣兒童犯罪,需要政府各部門的配合,需要全社會的支持。”楊東說,目前從立法到執法,還需要更加進一步整合有關資源,加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