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湖北荊州寶塔灣煙霧朦朧,遠處的貨輪像往常一樣在長江上平穩行駛。岸邊的沙灘上,自發來這裏祭奠英雄的人們絡繹不絕……10月24日,當地兩所高校的3名大學生何東旭、方招、陳及時爲救兩名落水少年,在這裏獻出了寶貴的生命。令人心寒的是,在英雄遺體打撈時,面對同學們的“跪求”,個體打撈者不僅不爲所動,而且挾屍要價,一共收取了36000元的撈屍費!
大學生捨己救人犧牲卻遭遇撈屍者勒索,再次暴露了政府緊急救援(特別是水上救援)的缺失帶來的嚴重後果。
“人鏈”斷了
現場失控
10月24日,陳及時跳下水中,去救另一名溺水少年,不幸被捲入江水中。見情勢危急,方招和徐彬程再次返回江水中救人,但此時江面上除了那名少年還在掙扎外,已經看不到陳及時的身影了。岸上的同學們想出手拉手結成“人鏈”方法一起救人。
“人鏈”突然斷裂時,前面的9人溺水,開始亂撲騰。現場失控,同學們有的哭喊,有的呼救,有的報警求助。100米外的寶塔灣大堤上,3名冬泳愛好者聞聲急忙趕來相救。他們是寶塔灣冬泳隊隊員韓德元、魯德忠和楊天林。當冬泳愛好者、其他大學生、漁夫救出9名大學生和另外一名落水少年後,江面上就再看不到人影了——陳及時、何東旭、方招已經沉入江中。現場參與救援的兩條漁船離開了寶塔灣,下水救人的冬泳隊員韓德元、魯德忠、楊天林也相繼上岸。
按兩艘漁船漁夫事後給警方的交代,此時因爲江面上看不到目標,無法繼續施救,所以他們離開了寶塔灣。
打撈船不救人
漫天要價
漁船離開幾十分鐘後,兩隻打撈船向寶塔灣開來。此時,長江大學校領導也聞訊趕到事發現場。“‘活人不救,只撈屍體,打撈一個1.2萬元,先交錢,後打撈。’對方開口就是這話……”在場的高陽說。打撈船開到後,沒有一點救人的意思,所有的對話都圍繞着一個錢字。“救援的理想時間是溺水後的5-7分鐘,等打撈船趕到的時候,早已沒有‘救人’的希望了。‘見死不救’之所以被誤傳,是因爲同學們把在事發現場的漁船和後來趕到的打撈船混淆了。”王珏認爲,救援和打撈的基本事實是:前期,漁夫參與了救人;後期,撈屍者拿不到錢不打撈。
打撈者
見到錢才動手
當時校領導身上帶的現金不夠,答應對方先撈人,剩餘的錢隨後補上,但打撈船船主不幹。其間有女同學“跪求”打撈船船主儘快救人,但對方就是坐在船上不動。無奈,師生們掏出身上所有的錢,湊了4000元交給對方,撈屍者纔開始打撈,同時揚言:“錢不到位的話,只打撈一個”。
現場多名同學證實,打撈船船主挾屍要價。有的目擊者還現場拍下照片爲證:畫面上,被打撈上來的一具大學生的遺體被繩子綁着,大半個身子浸在水裏;一名穿白襯衫的老年男子,一邊拉着綁屍體的繩子,一邊擺手和岸上的師生談價要錢,表情木然。撈屍者就乾脆坐在船上等着學校領導派人回校取錢。打撈3具遺體,撈屍者前後一共收取了3.6萬元。
據長江航運公安局荊州分局調查,事發現場的兩條漁船和後來趕到的兩條打撈船,均來自長江對岸的公安縣埠河鎮,打撈船則專門以打撈屍體爲職業。當地羣衆反映,這些撈屍者曾向他們發放印有“24小時服務,專業人員打撈”的名片,並稱如果給他們提供打撈線索,給200元情報費。
打撈船撈屍
成壟斷業
挾屍要價事件曝光後,當地警方稱有可能以涉嫌敲詐勒索追究其法律責任。知情者還爆料稱,之所以敢開出天價撈屍費,是因爲一個姓陳的打撈船船主壟斷了這一帶的打撈業務,其他人如果私自打撈就會受到恐嚇甚至被砸船,有“黑社會”嫌疑。
危險發生後,同學們第一時間報警求助,當地海事部門、水上派出所、公安消防人員趕到後,均以不具備條件、沒有專業設備爲由,未能提供有效救援和幫助。應該說,這正是打撈船挾屍要價的土壤。
緊急救援,這個本屬於公益領域的服務被赤裸裸商業化和營利化,直接或間接地侵蝕着公民的生命健康權,讓生命價值和人的尊嚴被利慾薰心所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