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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亳州公務員考試中作弊的考生王昆,以及幫助他作弊的張雙翼等人,6日上午,在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人民法院接受審判,涉案5人一審均被判刑。
亳州市譙城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4月,被告人張雙翼爲了能讓其妻王昆通過安徽省公務員招警考試,打算作弊,並讓被告人張超幫助購買了微型耳機、攝像機等作弊器材。考試開始前,張雙翼等人前往亳州市職業技術學院公務員考試考場對作弊器材進行了調試,張超與被告人王宇、周雲鵬聯繫,要求他們在王昆考試時幫助作弊。王宇、周雲鵬均爲亳州市公安機關試用期民警。
6月14日上午,公務員考試開始,王昆攜帶微型耳機、攝像機等進入考場,張超、張雙翼等人在亳州市職業技術學院附近配合。王昆通過微型攝像頭把試卷題目傳出來,王宇、周雲鵬做好答案後,張超使用對講機把答案告知王昆。由於張超使用的對講機頻率與考點無線廣播相同,導致考點廣播多次出現“調調距離”“向左一點、向右一點”等作弊者之間通話的異樣聲音。
隨後,王昆等人的舞弊行爲被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民警發現。民警當場查獲顯示器、無線接收器、對講機等作案工具,現場抓獲王宇、楊從坤兩人。案發後,張雙翼、張超、周雲鵬先後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法院認爲,王昆、張雙翼、張超傳輸公務員考試題目的行爲,已經構成泄露國家祕密罪,王宇、周雲鵬的行爲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法院依法一審判處王昆、張雙翼、張超有期徒刑6個月,判處王宇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判處周雲鵬拘役6個月、緩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