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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寶雞,一間普通的招待所內,青年律師小白選擇了自絕離世。不久,發表在當地媒體的一篇相關報道——《律師之死背後的羣體生態調查:要與法官搞好關係》引起了社會各界的熱切關注。這其中,包括西北政法大學的7名法學專業大學生。
“影視劇裏,律師一向被塑造成高文化、高收入、高社會地位的羣體,他們衣着光鮮、風光無限、自由輕鬆。然而,真的是這樣嗎?”小白離世,讓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女生戴丹丹和她的6位同學,決心對自己的職業理想——律師這一羣體的生存狀況做一次重新審視。
“經過反覆討論,我們將調查對象鎖定在40歲以下、執業5年以內的律師。”2009年7月10日開始,這7名大學生走遍西安的大街小巷,深入全市79家省屬律師事務所,發放問卷435份,並與19名青年律師面對面訪談,形成9萬餘字的訪談筆錄。
由此,一份真實、有效、生動的“青年律師羣體生存狀況”圖景展現在公衆面前。
青年律師的自嘲:賺着賣白菜的錢,操着賣白粉的心
“在別人看來華麗的背後,青年律師的處境卻很是艱難。”大學生羅陽說。在走訪調研中,青年律師最關心、出現頻率最高的是“收入”二字,這讓他頗多感慨。
作爲團隊成員之一,羅陽全程參與走訪,“和很多律師都談得很投機”。但面對一個相同的問題“和同齡人相比,你認爲自己的生活水平高嗎?”答案卻都是“不”。
調研顯示,大部分剛入行的青年律師案源少、工作壓力大,在樹立個人品牌上困難重重,收入方面同樣不樂觀。收入方式以案件提成爲主的人佔到89.7%,而其中有46.9%的人沒有基本工資,僅爲案件提成。
調查中,七成青年律師近3年的收入不足3萬元,也就是說,平均一個月賺不到2500元,其中又有1/4的人月收入在1000元左右。“扣除案件成本、納稅、買社保和交律師事務所的必要提成之後,賺的這些錢基本都用於日常的生活開支和應酬,1/3的青年律師甚至入不敷出。”羅陽說。
“這是一個兩極分化比較嚴重的行業,20%的人拿了那80%人的收入。”越是名望高、資歷深、社交能力強的律師,越不愁案源;越是剛入行、沒名氣的律師,越發愁案源,常常勞而無功。一個青年律師,要花費4年學習法律,一年準備參加司法考試,還有一年月補貼僅300元的實習生涯。“他們的生活困難程度可想而知。”
在社會保障上,也很少有事務所爲律師考慮。調查中,有24%的青年律師享有社會保險,其中近一半爲自己購買,真正享受律師事務所福利的律師只佔總數的12.9%。
我國頒佈的《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律師事務所應按照規定,建立職業風險、社會保障等基金。“但目前,這個管理辦法並未得到有效落實。因爲收入低、工作不穩定,青年律師的自身抗風驗能力很差,社會保障缺失帶給他們的負面衝擊,比老律師大得多。”羅陽說。
同時,超負荷、無規律工作是青年律師中的突出問題。調查顯示只有30%左右的青年律師日工作一般不超過8小時;25.8%經常超過8小時,加班加點;另有28.9%的青年律師時忙時閒。享有年休假和其他假期的青年律師僅佔到13%。
令人吃驚的是,近三成律師希望能到公職機關就職,高校教師是將近二成律師的首選。
“我們是賺着賣白菜的錢,操着賣白粉的心。”一名律師調侃地告訴羅陽。
28.4%的青年律師一年辦案不足5件
“在大多數人眼裏,人情遠遠比法條重要。”在走訪中,青年律師小史無奈地說。上個星期,他剛剛接手一件經濟糾紛案,花費幾天時間,準備好了證據和材料。可這周當事人卻突然說要換律師。小史很想不明白,後來才知道對方新找的律師,是審案的基層法官的好朋友。
當事人的法律意識,對律師的工作方式產生了較大影響。“入行第一件事,就是要學會‘營銷’,像推銷員一樣,這也是市場經濟的要求。”案源稀缺是青年律師從業道路上的最大困難,甚至有律師事務所將案源多少作爲評價律師能力的最重要標準。律師間的案源競爭要憑很多因素,律師事務所的名氣、中間人的背景、社交圈的牢靠、法官的引薦等等,競爭十分激烈。
調查顯示,青年律師的辦案數量十分有限,過半的受訪者1年來辦案數量在10件以下,甚至有28.4%的人不足5件。他們的案源主要來自親朋好友介紹、依靠律所介紹或團隊合作。
“大多數人找到律師時首先會問,跟某某審判員是否認識,案件把握有多大等等。這時,一些律師尤其是青年律師,往往會‘頂風作案’,爲了招攬案件給當事人一些承諾,並由此引發糾紛。”戴丹丹說。
與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打交道,同樣是青年律師頭疼的事。
“起初,我們以爲這個話題很敏感,在訪談中很是小心,生怕遭到拒絕。後來卻發現,這是個最容易收集的問題。因爲一問到這個,律師總有很多話要說。”戴丹丹說。
一名執業4年的律師告訴他們:“到公檢法機關呀,就要社會化一點,請人家抽個煙、吃個飯都是比較正常的,有時你拿法律去跟他衡量,他們根本不聽你的,他認爲在那裏他自己就是法律。”根據調查,這種情況幾乎每個律師都曾遇到過。
“很多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對律師態度很不好。”因爲不明白“潛規則”、堅持用法律說話,一些青年律師常常遭到的是一次又一次的閉門羹。
會見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的“三難”,是青年律師辦案過程中的最大困擾。其中,調查取證難爲“三難”之首。
2008年6月1日,新《律師法》正式實施,針對近年來刑事辯護在訴訟中遇到的問題及相關事項作出了規定。既然已有規定,“三難”問題爲何仍得不到解決?調研團隊帶着這個問題,翻閱大量資料,發現原因有二。
“第一是法律層面,現行刑事訴訟法與律師法在律師會見、閱卷及調查取證等方面規定不一,導致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在實際工作中裁量權過大。”戴丹丹說。
“第二,操作層面的原因是,有的部門強調《行政訴訟法》是‘上位法’,《律師法》是‘下位法’,應支持上位法適用下位法的原則,拒絕律師調查取證。而證人則擔心惹禍上身,不願出庭作證。”戴丹丹說。
“是追求法律正義,還是乾脆做法律商人”
律師如何看待自己的身份?調查表明,68%的律師認爲社會對自己的職業尊重感是“一般以下”。
同時,一半受訪律師認爲“對自己的律師身份比較滿意”,但也有近半數人不太自我認同。近三成人認爲律師職業充滿酸辛與無奈,甚至超過一成人認爲“與自己的設想差距很大,產生了巨大的失落感”。
“我也曾有過理想,以爲掌握法律就能維護公平正義,幾年打拼後,才發現夢想只能服從現實,現實比我想象的複雜得多。現實司法環境和體制,卻讓律師在工作上很難有大的作爲。”一名青年律師告訴調查者竇前濤。
有律師表示,這種情況在基層法院中尤其明顯,法官的權力得不到充分發揮,地方政法委或者書記縣長都可能來干涉案件的正常審理。即使辯護再好、證據再充分,法官都不一定採納,裁量權的濫用時有發生。
“這種壓力是一種綜合性壓力,你首先要考慮吃飽、穿暖;其次你要對你的當事人負責;再次爲了追求這種結果,你必須付出一些其他的努力。”一些青年律師,對此感到“彷徨又無助”。
“當今律師制度安排下,律師被定位爲社會中介服務人員,是實實在在的‘法律商人’,儘管大部分人希望律師充當法律的守護神,但律師同時又通過代理案件來賺錢,是追求法律正義還是乾脆做一個商人?兩方面的衝突煎熬着他們。”戴丹丹說。
“同時人們認爲,你爲壞人辯護的話,你的‘德’就受到影響了。這種觀念使刑事辯護律師在爲被告人辯護時,很難被人們所接受。”戴丹丹說。
“其實,不能把律師的工作放在道德層面去評論。”調查中,有青年律師坦承。
校正公衆視野當中律師的固有印象
“雖然職業現狀並不理想,但七成青年律師對這一行業的發展前景充滿信心,有着明確的職業規劃。”調查組成員劉嘉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2008年全國法院受理案件數量突破1000萬件,陝西省法院受理的各類案件也達20萬件。“社會對律師行業需求日益增長,律師職位缺口巨大。”劉嘉說。
西北地區的法制建設進程有異於上海、廣州及沿海發達城市,而西安市集西北地區法制建設特點於一身。“通過調查,我們期待校正公衆視野中的律師固有印象。”在調研活動總結報告會上,調研組成員姜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