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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重慶晚報》報道,重慶區縣領導幹部接待羣衆來訪已經制度化,區縣黨政主要負責人每人每年公開接訪不少於4次。今年1月初,潼南縣啓動“三千幹部大走訪活動”,爲防止走訪活動流於形式,縣委縣政府明確規定:走訪幹部必須夜宿農家。
以幹部走訪化解羣衆上訪,可以說重慶的制度化安排抓住了問題的“牛鼻子”,而從一系列由上訪引發的羣體性事件中不難發現,某些幹部缺乏責任心、不深入基層、不貼近羣衆、作風浮誇高高在上的官僚作風又在其中施加了火上澆油、推波助瀾的惡劣影響。誠如潼南縣縣長羅建極所說,不少幹部表面上在與農民打交道,但卻聽不懂農民的話,更不知道農民在想什麼,需要什麼,沒在感情上與農民融合。這樣怎麼能解決農民的實際困難呢?幹部走訪這種做法讓人又想起了堅持盤腿坐炕頭、悉心聊家常、廣泛聽意見、真心交朋友,真正瞭解羣衆所思、所想、所盼的優良傳統。不過,對羅縣長的另一句話,也即“只有在農家住下了,幹部們纔有時間與農民交流,才能做到換位思考將心比心,才能真正瞭解農民所思、所想、所需,也才能幫助解決農民的實際困難”,切不可機械理解和執行。而潼南縣縣委縣政府“走訪幹部必須夜宿農家”的規定,又不能不讓人覺得有這種傾向。
當然,潼南縣的做法可以理解爲是醫治幹部下基層“撲不下身、沉不下心”沉痾的一劑猛藥,是爲了防止走訪活動走馬觀花、流於形式,然而,凡事過猶不及,而且尤須警惕的是“走訪幹部必須夜宿農家”在實際操作中,滑向另一種形式主義。
且不說將密切聯繫羣衆理解爲“必須夜宿農家”有些膚淺,可能導致某些幹部機械地把本應該白天就能處理好的問題非得過夜再解決,好像不這樣做就不能體現其苦心與誠意,僅是“幹部夜宿農家”可能導致的浪費和給羣衆帶來的不便而言,就很成問題。比如,“幹部夜宿農家”的農家是指誰?是需要解決實際困難的羣衆還是村委特地安排的住所?幹部因此產生的食宿費用由誰負擔?是幹部自帶乾糧、“埋鍋做飯”還是由單位或村裏甚至農家買單?可惜新聞語焉不詳,留給公衆更多遐想空間。而在這遐想中會不會出現上級幹部下鄉基層幹部前呼後擁陪吃陪住的場面,會不會出現另一種公帑的靡費和攤派,我們也無從得知。更壞的假設是“幹部夜宿農家”,農家的問題沒解決反而擾民,比如,幹部休閒一日或數日順便帶走一些土特產之類,那就更無法可想了。
也許是我們多慮了,潼南縣對“幹部夜宿農家”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早有防範,然而,即便是這樣,我們還是想說“幹部必須夜宿農家”的規定倘若體現一種決心固然值得肯定,然而,密切聯繫羣衆、想羣衆所想、急羣衆所急的工作作風源於“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執政爲民的思想,其要義是真正理解權力由誰賦予,爲誰服務,在於黨員幹部對角色的清醒認識,也即常說的爲人民服務,做人民的公僕。如此,真正把人民利益和囑託放在心頭,可能不必事事夜宿農家。(宋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