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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湖南長沙一些經濟活躍地區出現了一支“地下出警隊”,這些人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替人“消災”、幫人“出氣”。9月,長沙市公安局一舉摧毀“地下出警隊”15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000人。(11月9日四川新聞網)
“地下出警隊”在全國各地都有氾濫趨勢,打擊這些黒惡勢力勢在必行。但根除“地下出警隊”要從源頭治理,完善社會利益糾紛解決機制,斷絕其市場需求。只靠“打地鼠”式的打擊並不能從根源清除,我們需從建設正常問題解決機制方面着手,包括民間社會調解組織、政府司法部門和法律手段,只有主動、積極爲有問題的公衆提供服務,爲利益糾紛雙方疏通問題,爲解決問題提供完整的法律條文,社會公正得到保護,“地下出警隊”纔會根絕,社會才能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