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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至12月間,塘沽區等地發生多起娛樂場所女服務員遭到搶劫和強姦的案件,由於案件多發生在夜間12點至凌晨1點,犯罪分子被人們稱爲“午夜色魔”。日前,這起曾經在當地轟動一時的連續搶劫、強姦案審理結束,涉案3人均被判處重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8年10月至12月間,被告人王某等3人預謀搶劫在KTV等娛樂場所工作的女服務員,並事先購買了頭套、膠帶等作案工具,利用租來的轎車,採取事先踩道及跟蹤的方法,多次實施搶劫和強姦。
2008年10月5日凌晨,被告人王某、方某駕車至塘沽區某小區,鑽窗入室進入被害人住處藏匿,待被害人回家後,二人蒙面對其實施暴力恐嚇,用膠帶將其雙手捆住、雙眼蒙上後,搶走被害人數碼相機一部及現金400元。其間,王某將被害人強姦。
2008年10月7日凌晨1點左右,兩名被告人再次犯案,在塘沽開發區一家夜總會門口,二人駕車尾隨被害人至住處後入室,以同樣方法搶走現金3000元及手提電腦等物品。其間,王某、方某先後將被害人強姦。
2008年11月13日凌晨零點左右,被告人王某夥同方某、林某駕車至塘沽區一小區附近藏匿,趁被害人準備上樓時,將其挾持到轎車上,用膠帶將被害人雙手捆住、雙眼蒙上,在搶走被害人手機及現金後,王某將被害人拉到京津塘高速公路路口附近強姦。
此後,王某與方某又以類似方式連續作案3起,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認爲,3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以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其中王某、方某多次持械入室搶劫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均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王某、方某在搶劫過程中使用暴力強姦婦女,其中王某實施強姦婦女4次、輪姦婦女兩次;被告人方某實施輪姦婦女兩次,其行爲均已構成強姦罪,應數罪併罰、依法懲處。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某犯搶劫罪、強姦罪,兩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被告人方某犯搶劫罪、強姦罪,兩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7年;被告人林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記者趙雯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