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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環保被提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重視高度。大量的環保資金投入後,隨之而來的監管問題則更令人棘手。據《人民日報》報道,審計署日前發佈審計調查結果稱,在環保投入中,5億多元的水污染防治資金被挪作他用、虛報多領,36億多元的污水處理費及排污費被少徵、挪用和截留。我國在“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中,歷經6年,投入資金910億元,雖取得一定成效,但整體水質依然較差。
環境治理資金現已被專家戲稱爲“唐僧肉”了。可以說,一直以來“就水論水”、注重工程與技術手段是佔主導性的治理思路;本應相輔相成的、系統性的流域管理、動態監控、源頭上的節水減排卻沒有得到重視。可是,一旦國家加大治理資金的投入力度,就很容易陷入多頭管理、各自爲戰的局面。管理的合力作用沒有得到有效體現,資金使用的效率與監管也成爲了一個薄弱環節。
另一方面,把環保變相搞成“形象工程”更是一種本末倒置的做法。如報道所言,一些地方治理江河湖泊,就是建廣場園林和草坪,甚至還修高爾夫球場,在河道兩邊砌水泥牆。這種資金的浪費性使用違背了政策的初衷。
依據“十一五”規劃,政府在治污中的主體性責任得到了明確。但是,如何整合水利、環保、漁業、林業、航運等多個管水部門,又如何協調江河湖泊所流經的多個省市?因爲合理的治理管理體制,是治好水的保障。實現“九龍治水”向“團結治水”的轉變,需要的就是權、責、資金的統一。
之所以治理資金成了“唐僧肉”,就在於,在資金的去向、分配、使用、覈算等多個環節上並沒有明晰的權責劃分,俗話說,“好鋼要用在刀刃上”,治理污染缺了資金不行,可光有資金沒有配套的監督與管理體制更不行,唯有建立多方面的保障,治污效果纔會如人所願。文/王海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