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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報羣工部:
我們居住的河西區鬱江道33號城市別墅是由開發區亞資置業有限公司2002年開發興建的,存在很多遺留問題。例如開發商違法用地、拖欠土地轉讓費,導致業主入住多年拿不到土地使用證,辦理房屋抵押、轉讓等均受到限制,直接影響了業主利益,直至2009年5月業主通過訴訟和強制執行才使問題得以解決。又如,售樓之初開發商曾將“2000平方米河岸情調會所”作爲小區標誌性建築和一大賣點大肆宣傳,咖啡廳、閱覽室、健身房、親子游戲室、網球練習場等等吹得天花亂墜。然而業主入住至今6年多,開發商卻違背承諾,以擁有會所產權爲由一直拒絕將會所交給業主使用,一個12萬平方米的小區400戶業主長達6年沒有任何休閒、活動的場所,這在全市同檔次的小區中是絕無僅有的。
無論依據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還是開發商自己的承諾,小區全體業主對會所都擁有無可爭議的使用權,6年來,我們一直在爲捍衛自身的權益而努力。今年7月2日小區業委會正式向河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亞資公司依法將會所歸還給業主使用。然而就在案件審理期間,開發商竟在未同法院進行任何溝通、更未徵得小區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將會所轉讓。9月中旬會所開始大規模裝修,施工方對裝修用途嚴格保密,經多方瞭解才得知,施工方爲原“長青大隊”的人,會所將被用來開歌舞廳。
開發商公然蔑視法律、侵犯業主權益的舉動,引起全體業主的強烈憤慨。小區規劃圖上標明,會所屬於小區公建,按照有關規定,其經營項目必須徵得小區業主同意,有益於小區居民生活。此外對在居民區內開設歌舞廳等經營性娛樂場所的,有關部門也有明確規定,必須經過文化管理和治安管理部門審批,履行聽證、公示等一系列程序。但現在,開發商和施工方既不和業主商量也未履行任何手續,便按照歌舞廳的格局對會所進行大規模改造。
此後,他們不顧業主的強烈反對,擅自拆牆、伐樹、澆築、灌漿,甚至把會所前面的通道圍擋起來,會所以及周邊被搞得面目全非。一個多月來,業主的生活受到嚴重干擾,小區安全也面臨嚴重威脅。業主擔心如不能制止他們的行爲,不久的將來,城市別墅這個高檔社區內外環境都將遭到徹底破壞,整天車輛擁塞,往來人員龐雜,整個社區都將貶值。
城市別墅小區業委會
調查附記:
接到城市別墅業委會的反映,11月2日上午,記者來到現場,小區除此建築外,並無其他公建配套設置。記者見到該小區業主們出示的當初開發商賣房時的多種宣傳資料,上面均有“2000平方米河岸會所”的承諾。業主從市規劃局的檔案查詢,該小區規劃設計圖上,對業主反映的這一處建築,清晰地標明爲“公建”場所。現在這處建築外面用鐵皮包裹,裏面遮得嚴嚴實實,其周圍被施工擋板圍起來,該樓距業主住房僅幾米遠。向裏望去,施工院內雜亂地堆放有隔音棉等雜物,施工人員幹得正歡,而詢問施工者只說是有人僱用他們裝修歌廳,老闆是誰不清楚。
經記者調查,亞資置業有限公司已經於2009年1月註銷。按該公司註冊登記的電話撥打,早已變更,聯繫不上。另據業主介紹,他們與施工方發生衝突時,施工方揚言:我們花2000萬元從“亞某某公司”買了這處樓房,想怎麼用是我們自己的事。記者瞭解,施工方所稱的“亞某某公司”爲商貿公司,營業執照也於2003年就吊銷了。這家“亞某某公司”與亞資公司是什麼關係,令人費解。
究竟這處“公建”有沒有產權呢?記者獲悉,這處“公建”是當初開發商亞資公司以“公建”的名義在房管部門登記的,但始終沒有辦理產權。按規定,一處沒有辦理產權的房屋,是不能進行交易的,當然也沒法交易。至於施工方與開發商之間簽署了什麼協議,是“如何買賣”的,業主們就不得而知了。業內人士接受採訪時指出,開發商很可能是以這處“公建”作爲漂亮的誘餌,誘使業主們購買了此處的房屋,現在房子全部賣光,這處誘餌的職能也行使完了,它就可以轉而行使其他功能了,開發商可以用此再狠撈一筆,遭殃的卻是小區的業主們。
小區的公建配套設施,看似在家門之外,其實與每個業主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公建設施不僅是開發商售樓時的華麗廣告和承諾,更應是一個小區居民安居樂業的有力保障。
城市別墅的業委會認爲,無論根據歷史文件還是按物業法規,這幢公建配套樓的使用都是屬於小區全體業主的,根據物業法規任何人和單位都無權擅自處理。可是面對會所被轉讓的現實,業主們找了多個部門,卻沒有哪個部門出面進行制止,目前城市別墅小區的業主正在想盡辦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本報記者樑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