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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媒體傳出消息,湖北荊州“天價撈屍”事的主角——三個溺亡大學生被追授“烈士”稱號。
事情到此已告一段落,但這些天,該事件的餘波還在洶涌。就在社會繼續拷問相關部門的責任缺失時,在鐵血社區等論壇,網友們卻紛傳着鄭州黃河邊衆多漁民救人撈人的感人故事。這些河南漁民,遇到打撈屍體的事兒,總是奮不顧身,不會和溺亡者家屬講報酬。
“同樣是漁民,但做人的差距怎麼就這麼大呢?”有網友這樣問。
黃河漁民
20年間救了100多條人命
前日,鄭州邙山黃河浮橋處,孫貴友閒坐在岸邊自家飯店裏。氣溫驟降,來黃河邊遊玩的人稀少,他也清閒下來。
他不知道,這些天的網絡上,有關他的事蹟,正傳得火熱。
孫貴友祖籍江蘇鹽城,生活所迫,祖父輩舉家遷居到河南息縣過上了漁民生活。上世紀70年代,孫貴友成爲息縣一家運輸公司的員工,吃上了商品糧。再後來,孫家成了漂泊在水上的漁民。
“哪兒有魚哪兒就是我家。”小浪底蓄水後,他舉家搬遷,以打魚爲生,後因“僧多粥少”再次順流而下,來到鄭州市郊的黃河岸邊。
他在這兒,不但打魚,還開起了農家飯店。由於常年在黃河岸邊生活,不可避免就要與黃河邊形形色色的事情打交道,其中就包括水中救人和撈屍。
“黃河水大啊,時常有人落水,並且泥沙大,人很快就會被埋在河底,很難找到,是個吃人的老虎。”孫貴友說。
正因爲如此,孫貴友一家,每年都要從居住地河段裏救出幾個人來,“反正隔一段就會有人落水,一年至少也會有六七個”。
老鄉算了一下,這20年來,老孫一家從黃河裏救出過100多個人。
“除了救人,有些人淹死了,家屬求我們幫忙撈屍體,我們也會出面,這麼多年來,參與打撈的屍體也不少。”
家屬事後會隨意給一些報酬
荊州的“撈屍”事件之所以引起社會各界不滿,在於撈屍人“挾屍要價”。孫貴友肯定地說,他在黃河邊生活這麼多年,還沒有聽說黃河邊發生過類似事情,“人都死了,咋還能要挾人家呢”,如果能幫家屬把屍體打撈出來,也算是積德行善。
他說,每次有人落水後,只要聽到呼救,他就會駕着小船過去幫忙,能出多少力就出多少力,不會考慮什麼報酬的。
很多得到救助的人沒有忘記他的恩情,事後大多都會過來向他表示感謝,給他些錢或者米油之類的生活用品,“不管給什麼,或者不給,我都不會計較的”。
而那些溺亡者的家屬,在孫貴友們打撈出屍體後,更是會給些錢表示表示,一般一次百十元,“我打撈屍體,收到的報酬最多是500元錢,給多少是多少,隨家屬的意吧”。
他說,收下這些錢沒有什麼不妥當的,畢竟打撈屍體不是件好事,即使付錢,很多漁民還不願意打撈,怕沾晦氣。
據他回憶,曾經有一個外地遊客在黃河邊溺水,屍體大致位置確認後,家屬請求附近一家漁民幫忙。反覆商談,漁民才同意下水。不過,雙方商討的焦點不是價格,而是如何“避邪”。
也有打撈前先講價錢的事兒
王保元是義務打撈,孫貴友是靠家屬事後“看着給”,但也有人介紹,在黃河邊,的確有漁民在打撈屍體前,先和家屬談價錢。
“這不是什麼醜事,我們經常參與打撈,不可能每次都靠熱心吧。”黃河邊,另一位漁民老劉稱。
他介紹,發生溺亡事故後,死者的家屬一般是要跟對方講好費用的。“有時,打撈了好久,屍體也沒有撈上來,家屬就會拒絕給錢,但打撈者當然不同意,也引起過一些糾紛”。
爲了避免這種糾紛,一般都是,“打撈工作開始前,家屬先付一部分錢,撈出屍體後,再付另外一部分”。
黃河南岸派出所白所長對這種情況看得很開。生活在社會底層的漁民們都是靠打魚生活的,他們打撈屍體也可以,不打撈也可以,所以他們事先講好價錢收些費用也無可厚非。
“漁民們拿錢,一般都會經我的手。我也告訴他們,不要要太多,死者家屬也都不幸,人都死了,要錢多不好。所以他們也不會要太多。”白所長說。
據他了解,在鄭州轄區的黃河邊,目前還沒有專門以撈屍爲職業獲取經濟利益的公司和團隊。
但打撈公司在外地的確是存在的,當然打撈屍體只是業務的一部分。沉船,不慎沉入海底的貴重物品,比如遊客的金項鍊、名錶甚至眼鏡都可能是打撈對象。
義務搜救隊
“撈屍”是良心活兒,從不收費
“一想到死者家屬死要見屍的迫切心情,確實感到不安。”鄭州市民王保元說,“撈屍”是個良心活兒。
今年60多歲的王保元是鄭州市冬泳協會的副祕書長,也是鄭州市義務搜救隊的帶頭人。這支義務搜救隊是2005年10月成立的,目前隊員有30多人,屬於市冬泳協會的一個民間公益性組織。
“我們最大的希望,是能真正給市民做點實事。”王保元說,在市區有人落水了,一個電話,他們都會不猶豫趕到現場搜救。
他們的愛好在水上,因此,救人是家常便飯,“撈屍”也幾乎每年都會遇到。“不管救人還是‘撈人’,我們都是免費的,義務的,成立搜救隊這麼多年來,每次參與撈屍體,我們都不會向家屬要錢。”王保元說。
有一年,鄭東新區的運河淹死一學生,他參與打撈。三天三夜,事畢,學校請他們吃飯壓驚,他和隊友們都不想讓學校請,“既然是義務搜救隊,就要做到‘義務’兩個字”。
他告訴記者,屍體打撈工作的確很辛苦,也很讓人害怕,心裏犯憷。不過他還好,經歷得多,沒有恐懼感,但其他年輕隊員不一樣,他們可都嚇壞了。這時候,他往往身先士卒。
“在水下撈人可都是憑個人良心的,撈到撈不到,只有你自己知道,對屍體尊重不尊重,也只有你知道。”他說。
期盼
讓水上救助和撈屍迴歸公益
“荊州事件”出來後,各界紛紛討伐,站在尊重逝者的立場上,應該終結“撈屍費”,可記者的採訪對象,認爲這不是件容易的事。
白所長說,撈屍收費等現象,如果不讓公司或者個人打撈收費,讓撈屍迴歸公益,那社會上就得有公益性質的撈屍組織存在,來填補市場空白,否則只是句空話,還不如讓打撈屍體的人收費。
“這就要政府出面了,打撈是個危險工作,政府要對公益打撈人員的安全給予保障。”
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楊朝聚教授認爲,政府應承擔起屍體打撈的公共服務,挽救溺水者的生命、打撈溺水者的屍體,從某種程度上是在挽救社會的道德底線,救助和打撈溺水者有必要回歸公益性質。
白所長建議,國家應該藉助荊州發生的這一事件,搞一個座談會,邀請社會各界人員召開一個座談會,在這方面有所作爲。
而認爲打撈屍體收費不是醜事的老劉稱,如果不能迴歸公益,撈屍收費市場也到了該規範的時候了,“我們不希望這個市場‘做大’。但是市場不規範,早晚會有人要高價。撈屍畢竟與殯葬業務有相似之處,既然有需求,規範服務、合理定價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