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請關閉酷6加速器、ppstream加速器等程序,否則影響視頻播放
如您在觀看新聞時出現聲像不同步,請您刷新瀏覽器並清空IE緩存後再進行觀看
公安機關在呼和浩特市和林縣政府為偵破『10?17』越獄案提供舉報線索的7名群眾發放12萬元人民幣獎金,其中單人最高獎勵達到5萬元。
2009年10月17日14時30分許,內蒙古第二監獄4名重刑在押犯殺死1獄警、傷害1名獄警後越獄。呼市公安局接到報警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組織警力進行嚴密布控、設卡盤查,並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風暴行動』,對逃犯可能途經或藏匿的地點進行了地毯式的清查。
中央、公安部和自治區各級領導對這起重大越獄案件高度重視,提出了快速抓捕的要求。此案的發生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案發後,公安部立即在全國范圍內發出A級通輯令緝拿喬海強、李洪斌,發出B級通輯令緝拿董佳繼、高博等四名越獄在逃犯。自治區公安廳也向全區發出通緝令,經過67個小時的連續奮戰後,終於在呼和浩特市和林縣境內抓獲3名逃犯、擊斃一名負隅頑抗的逃犯。
記者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在緝捕『10.17』越獄逃犯過程中,自10月17日開始陸續接到群眾舉報11起。經綜合研判,篩選出對緝捕『10.17』四名越獄逃犯起重要作用的有效信息3條:
1、10月19日8時02分,和林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和林縣捨必崖鄉臺幾村村民王某某稱:19日凌晨4時50分,有兩名男子敲他家的門要水,他沒給開門,過了一會,他出門看,看見他們往村北方向走了,並留有清晰腳印。
此條信息是第一個准確提供罪犯位置的信息。公安機關依據此信息,在山梁上發現了四名罪犯丟棄的上衣、香煙和火腿腸等物品,進一步鎖定了罪犯的活動范圍,為後續搜捕、抓捕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礎,公安機關決定給予其獎勵5萬元。
2、10月20日早晨8時10分,和林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和林縣捨必崖鄉女大學生原某某報告,發現四個人在村南爛房裡活動。
3、10月20日早晨8:18分,和林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又接到和林縣捨必崖鄉臺幾村村民原某某報告,稱四名可疑人員從村口小賣部買完東西朝村南溝裡跑了。
這兩條信息是第一個准確確定罪犯身份的信息。公安機關依據此信息,在南窯子發現了罪犯蹤跡,並最終將三名罪犯抓獲、擊斃1名。公安機關決定獎勵女大學生3萬元,獎勵原某某2萬元。
另外,呼和浩特公安局同時篩選出對抓捕該案逃犯起作用的有效信息4條
1、王某某、李某某夫婦
2009年10月1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分局民警在賽罕區金河鎮格爾圖村排查內蒙古第二監獄脫逃人員時,轄區格爾圖村王某某、李某某夫婦向金河鎮派出所民警反映,他們在2009年10月17日下午16時左右在格爾圖村北的玉米地乾活時發現過這四名逃犯,其中走在前面的兩人和王某某要煙,隨後跟著兩名中的一人和王某某要打火機,後來順著河渠急速向東逃去。
此信息為成功抓捕逃犯奠定了基礎,公安機關決定給予王某某夫婦獎勵5000元。
2、高某某:內蒙古和林格爾縣捨必崖鄉人。
2009年10月20日,和林縣公安局在確認逃犯追捕時,該名群眾用摩托車帶著和林縣公安局民警郭湘桂一直追蹤罪犯。公安機關決定給予高某某獎勵人民幣5000元。
3、楊某某:內蒙古和林格爾縣捨必崖鄉人。
在追捕四名逃犯過程中,該群眾農用三輪車被搶後,隨即搭乘公安追蹤車輛指路,一直協助民警直到抓住罪犯。公安機關決定給予楊某某獎勵人民幣5000元。
4、趙某:呼市某出租車公司司機
案件發生以後,趙某在接受呼市公安局公交分局10月18日16時許調查時反映,其當時在南二環路北側看到一名穿深色上衣的男子攔車,後來共有四名男子上了他所駕的出租車,他並且看到當時路的南側路邊停有一輛綠色富康出租車(車號沒有看清),車旁站著一個女的,該四人上車後其中一個稱其親屬病重,著急回家給了他100元人民幣讓其快點兒開車,並聽到其中有一人操巴盟口音,後他將該四人拉至了呼市煉油廠家屬區附近,收取30元車費後該四人便走了。
根據趙某以上反映的情況,公交分局迅速向市局指揮部反饋了情況。證實了四名罪犯逃跑方向,對於鏈接逃犯行動蹤跡,為10月19日的圍捕和10月20日抓捕提供了有效線索。公安機關決定給予其獎勵人民幣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