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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大雪過後,北京望京一些商家沒及時掃雪被望京城管曝光,除公佈名單,還在社區網貼出照片。望京城管此舉在當地居民中引發爭論,衆多網友對此表示支持,但也有市民認爲掃自己家門前雪是商家的事,城管沒權力也不應該公佈名單。——《齊魯晚報》
【積雪清理更需制度性保障】
雪曾被無數的文人騷客反覆歌詠和讚頌,無論是“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的美景、還是“柴門聞犬吠,風雪夜歸人”的清幽,都給我們編織了一幅幅美好的雪景。
不過,如果我們聯想一下幾天前石家莊的雪災,可能就會對雪的印象有另一層次的認識。石家莊暴雪給道路交通、居民日常生活所帶來的不便,已經是有目共睹的災難性事件。如果把時間往前推,2008年年初的南方雪災,造成湖南郴州全城斷水斷電,這樣的暴雪災害,相信不少人也還記憶猶新。毫無疑問,這些慘痛的經歷,在表明積雪需要及時有效清理的同時,也考驗着相關職能部門的應對能力。
事實上,下雪之後,對積雪進行及時的清理,不單與個人息息相關,也涉及社會公衆利益。然而從目前的情況看,人們對於“各人自掃門前雪”的認識,頗有“一千個讀者心中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的意味。不管出行有多麼困難,雪地有多少人滑倒,車輛是否能安全運行,他們都可以冠冕堂皇地說,這是環衛工人的事情,這是物業的事情,這是與我完全無關的事情。很多人跟望京的衆多商家一樣,自家的地盤都懶得掃,更遑論別的地方。
其實,被曝光的望京的商家們,對門前雪不掃會出現什麼樣的情況以及對自己生意有什麼樣的影響不會不知道。之所以有這種“知其可而不爲”,除了意識不到位,大概還因爲沒有有效的監管和處罰措施。這樣的情況下,可以想象,積雪堆砌的街頭,光靠環衛工人清理,光靠城管的口頭勸說,精神激勵或者寄希望於大衆覺悟,無疑都於事無補。要確保一個更加順暢的出行環境,關鍵還在於,政府需要通過法令落實“責任到戶”,以有效敦促積雪的清理。
在同屬北半球的美國,每當下雪之後,居民們就會自覺地把自家門前清掃乾淨。美國政府規定,凡是行人在誰家應該清理的路段摔傷或是滑倒,誰就得負起相應的責任,傷殘住院的護理費、誤工費等,都由這家人買單。這種“定點負責”的規定,使得人們“習慣成自然”,掃雪的目的既已達到,居民的出行也得到了充分的保證。實在是一箭雙鵰的好事,在這方面,我國相關部門完全可以加以借鑑。(彭輝)
【清理積雪不應以曝光相脅迫】
“各人自掃門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這句有些調侃的話現在經常被我們用來描述那些自私自利的人。殊不知,這種自私自利,本身就包含了最爲基本的公德心:如果每個人都做到了自掃門前雪,以我們如此高的人口密度,哪個城市還能留下積雪?
事實上在北方,“各人自掃門前雪”早已成爲大家默認的道德準則。每一個家庭、每一個小區、每一個單位,大雪紛飛的第二天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掃雪。當然,道德之所以存在,是因爲它要約束一部分道德感不那麼強烈的人。這不,北京望京這幾家商鋪就因爲這事兒被城管曝光了。
我在東北呆過五年,知道一個城市積雪不除意味着什麼。那不是一個人的事情,不是一個家庭的事情,也不是一個小集體的事情。所以看到這些商鋪因爲不清掃門前積雪被城管通報批評時,我心裏率先掠過的是那種“罪有應得”的笑意。然而職能部門的動作終究比不得坊間閒嘮,作爲政府職能部門,擅自把商家在網上曝光,是有失水準的。
商家未及時清掃門前積雪,違背了我們默認的道德規範,卻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條款。做任何事情,應不應該做是一回事,能不能做是另一回事,兩者有本質區別。如果說有法律和協議約束,犯規的代價應該很明晰,那麼讓犯規者照單全收就是了。單方面在網絡上公開沒及時掃雪的商家信息,不僅影響商家客流量,還會直接影響商家聲譽。這種損失是不可以簡單量化的。
曝光的做法,簡單地說是不尊重這些商家,較真一點,就是在指責商家不按規矩辦事時,自己實際上也沒有按規矩辦事。既然如此,又何需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來加以指責呢?
網絡上的叫好聲都自動過濾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對錯與權利的問題。商家在掃雪這個問題上雖然出了紕漏,但他們的名譽權等權利應該得到保護。(馬賽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