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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兒子打人被判刑,這我沒啥可說,但是我女兒原本是個受害者,現在卻要揹負惡名,我不能不說啊。”近日,中牟縣的李先生來到報社反映說,最近網上可以看到關於女兒因受老師批評而讓哥哥糾集同夥將老師打傷的報道,但其實真正的原因是女兒案發前一天被該老師性騷擾,其哥姐氣不過纔出了事兒。
有報道稱,今年3月17日下午,原來在中牟二高上學的李先生的女兒李某對哥哥說,她被班主任陶老師嚴厲批評了一頓,兩人即預謀報復、毆打陶老師。結果李某的哥哥糾集了7個人,後將陶老師毆打致重傷。不少網友紛紛指責李某的行爲。
記者瞭解到,目前,包括李某、李某姐姐、李某哥哥和其餘7人均被判刑。李某和其姐姐(哺乳期)被判監外執行。
“其實當時我兒子要打陶老師的原因很清楚,就是因爲陶老師前一天性騷擾了我女兒。”李先生說。
此時的李某早已轉學至其他地方上學,在電話中,她告訴記者:“今年3月16日下午第四節課,陶老師把我還有另外兩個女生叫到辦公室查卷子,其間,有其他老師叫他去看房他不去,並且他讓另兩名女生也離開。等到屋內沒人時,他突然抱着我的肩膀強行在我臉上吻了我,我掙扎開後連忙逃走了。我後來一直覺得噁心,當晚上完自習課後,我還跑出去給電臺《陳思的夜空》打了電話傾訴。因爲我在上高三,主持人建議我不要理他,爲了高考不要分心。第二天下午,我忍不住和我姐姐和哥哥說了,他們都很生氣,說要打陶老師,隨後就有了打傷他的事兒。”
李先生說,案發後,他們向《陳思的夜空》欄目找到了當時的錄音記錄,同時他向學校、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反映女兒被性騷擾的事情,但都沒有結果。
近日,記者來到中牟二高,見到該校的校長蔡信祥。他稱,他們做過調查,陶老師說被打可能是因爲他批評李某不按學校規定離開校園,說李某可能去見社會上的男朋友,李某因此氣不過,他絕沒有騷擾李某。而李某一方堅持說被性騷擾,因爲沒有證據說明真相,他們也沒法下結論,他們請公安機關進行調查也沒有結果。
中牟縣教育局信訪辦工作人員馮隨慶告訴記者,他們也曾專門調查此事,並出具了一份6月24日形成的調查處理意見,結論稱由於陶老師、李某各自陳述相差甚遠,雙方各執一詞,相關人員也未對這一關鍵點作出明確證實,即無人證,同時,舉報人李某也未能出示證據,因此,舉報人所反映的問題無法查清,亦無法明確結論。
記者又來到中牟縣公安局刑偵部門,找到當時辦理該案的刑偵隊長陳奉軍,其稱,當時他們先後抓獲所有犯罪嫌疑人後進行訊問,他們都稱作案動機是因爲李某被陶老師性騷擾,想“教訓教訓他”。但對於陶老師是否真的騷擾了李某,他們調查後無法證實,“即使確有此事,也只是道德問題,我們無法處理”。
蔡信祥告訴記者,該校一直都沒有放鬆對在校學生的法制教育和對老師的師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