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大學“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實施方案終於浮出水面。今後,部分地區那些“綜合素質優秀或學科特長突出的高中畢業生”,將可能借此制度進入這所高等學府就讀。
這是件好事,體現了社會的進步。高考制度作爲當代中國社會的一項人才選拔塑造制度,爲大多數人才的成長提供了制度環境,卻也對那些有特殊才能的偏才們關上了大門。這一直讓一些社會有識之士引爲憾事。北大這一制度,或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彌補高考制度的剛性帶來的“遺珠之憾”,爲那些被“關上大門”的偏才們打開“一扇窗”。
然而,我們一方面激賞北大所秉持的教育理念,另一方面卻又看到這項制度拘謹而漏風。
說其拘謹是因爲這項制度“破格”的程度遠遠不夠,還放得不開,沒能更好彰顯當代人才教育成長理念。因爲費盡如此周章,結果也就是對那些被推薦又面試合格者,在高考錄取時能夠享受降30分的政策。由於制度剛設,很難預測到其實際成效如何。但可以想見的是,還會有許多偏才因高考成績達不到要求而被拒之門外。高考成績降30分,對覬覦這項制度的投機鑽營者和平庸之才作用或許不小,但對那些有特殊才能的偏才作用卻未必大。
說這項制度漏風,或許讓北大甚感委曲。的確,這項制度看起來嚴密、完善而合理。在事前,要求中學及校長本人必須通過評審,才能獲得“實名推薦”的資格。在事中,則有專家組審覈學生報名資料,合格後才能進入面試,面試合格才能享受30分優惠。同時,雙方都必須就有關信息進行公示。而在事後,“如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該中學及校長的推薦資質、獲推薦學生的資格。
然而,這項制度的漏風正在於,相關程序和環節存在不完善和不公正。
比如,在校長推薦的環節,如何確保校長能公正地行使推薦權?校長推薦會不會變成學生家長“公關”的重點?北大“校長推薦制”無疑放大了高中校長的權力,而對校長的監督,以及對整個推薦環節的監督如果缺位,難保這項新方案像此前的高考加分政策一樣,成爲權力的盛宴,製造着新的教育不公。
比如,在確定推薦資格時,評審要“根據中學的辦學條件、生源質量等因素”。其結果勢必就是享有優資教育資源的中學佔盡優勢,而普遍中學則往往敗北,難道偏才就愛往那些“省重點”、“市重點”扎堆?
在關鍵的面試環節,目前未聞面試合格的標準。但僅憑一面之見就能判定對方具有深造潛質,這確有“以貌取人”之嫌,因爲有些人善於面談而無真實本領,有些人有真實才能卻不善交流。前些年復旦僅以半個小時面試就錄取所謂偏才而備受爭議,就失之於制度的輕率,未必能得真才實學者。
當然,如果北大及推薦方嚴格遵循制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作弊。但這項制度卻難以防止所推薦的並非“綜合素質優秀或學科特長突出”和有真才實學者反不得入門之徑這兩種情況。
在此,希望能進一步完善這項制度,更好地給真正的人才以機會,勿讓平庸者、鑽營者由此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