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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東莞第二人民法院主審此案的法官向媒體詳細解釋了量刑的具體情況,稱“肇事致死逃逸和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是兩個概念”。
昨天是本案最後一天的抗訴期,死者蔣某威的父親表示儘管覺得判肇事者一年半不公正,但不會申請抗訴。
死者同行人回憶:
他到死也沒能開口說句話
在奔馳撞人案的判決書中,提到一個叫文某的人,事發時文某和蔣某威一起橫穿馬路,他是現場第一位目擊者。
昨日,記者聯繫上了文某,他向記者回憶了那場噩夢。文某說,他和蔣某威在初中時是同班同學,蔣某威在加拿大留學,已訂好2008年8月的機票準備返回加拿大繼續學業。
去年6月6日晚23時許,他倆小聚完橫穿馬路準備回家。當時正下着大雨,他走在前面,蔣某威跟在他身後,“一輛車很快地開過來,把他撞飛了出去”。文某說,那輛車撞了人之後又撞向路邊的一輛車,“司機沒有下車就把車開走了”。
文某稱,蔣某威被撞飛很遠,“他當時不能動彈,只是大口地出氣”。在醫院的11天時間裏,蔣某威也是一直睜着眼睛,到死也沒能開口說一句話。
法院迴應主審法官細說量刑原則
昨日,針對市民和網友的疑問,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主審奔馳撞人案的法官接受媒體採訪,對該案具體的量刑依據進行了詳細的分析。
關於量刑一年半:
自首、認罪態度好、及時賠償
法官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量刑的基準點是3~7年,在這個基礎上可以考慮具體情況予以從輕處罰。法官透露,長安奔馳案開庭後,“合議庭定的刑期是3年半”,之後考慮到麥某源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好並且已經及時賠償,予以從輕處罰。
該法官說,法律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應當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內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首先是交通運輸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又逃逸的,量刑起點爲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法院合議庭當時是在三年至四年範圍內酌定爲三年半有期徒刑”。
法官告訴記者,根據法律規定,對於自首情節,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40%,法院是酌情減少了30%,當庭自願認罪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法院是酌情減少了8%,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30%,法院是酌情減少了20%。
法官說,本案最終的減少總幅度爲30%+8%+20%=58%,按照這個比例計算,“所以最後合議庭判決被告人麥某源有期徒刑一年半”。
關於“肇事逃逸”:
事件不是“肇事逃逸緻死”
本案主審法官說,本案蔣某威是被撞傷後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後,蔣某的同行朋友文某馬上打了120,肇事地點離東莞市長安醫院很近,長安醫院接到救急電話後幾分鐘內就趕到,應該說救治是比較及時的。
按法律規定,逃逸行爲致人死亡的才判7年以上,法官舉例說,司機撞人後逃走,傷者沒被他人發現,沒及時轉送醫院救治,因失血過多而死亡,這種行爲就是逃逸行爲致人死亡。
本案中,因爲蔣某被撞後及時得到了救治,是因爲搶救無效十幾日後死亡,即使肇事司機麥某源留在現場,也不影響本案的後果,所以不能說是“肇事逃逸緻死”。
關於自首的認定:
麥某源是主動投案
本案中,麥某源稱,他是肇事次日瞭解到案發路段有人被撞傷並結合其發現所駕車輛有損壞的痕跡,認爲與自己有關就到公安機關自首。
主審法官說,麥某源在公安機關未採取強制措施的情況下主動投案,其供述只是爲其逃逸行爲尋找不合理的理由,但對其駕車撞倒被害人以及存在逃逸情節的事實沒有異議,而且在庭上供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所以應該視爲自首。
訪兩位父親
死者蔣某威父親:
作爲父親盡了最大努力
記者瞭解到,蔣某威的父親是長安一家工廠的負責人,蔣某威是他與前妻所生,“我前妻已經離開了長安,這裏是個傷心地。”白髮人送黑髮人,蔣父說:“頭髮白了很多,現在都是染的。”
在蔣父的眼裏,兒子蔣某威很聽話,“長的很帥”。蔣父說,兒子蔣某威在湖北十堰一所技校就讀,中途輟學後出國去了加拿大。在加拿大讀書期間,蔣某威過了英語考試,“學費都是他自己洗碗掙來的”。蔣父告訴記者,蔣某威出事之前,已經買好了飛機票,準備飛去加拿大繼續學業。
蔣某威的父親在長安做生意,與現在的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兩個孩子都在長安讀書。蔣父稱,他雖然不是大人物,但在行業裏面也是小有名氣的,“我作爲一個父親,該做的都做了,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蔣父說,他現在心裏很矛盾,他表示不會主動提起抗訴申請,雖然覺得判肇事者一年半是不公正的,“不服氣,但沒有辦法”。
肇事者麥某源父親:
他從這件事中深受教育
麥某源現年25歲,他的父親麥建華在長安鎮很有名氣,曾經擔任過長安鎮夏崗村委書記,目前擔任長安集團副總經理一職。
昨日,麥建華告訴記者,兒子麥某源的這次闖禍傷害了兩個家庭,而麥某源心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壓力。麥建華稱,其子麥某源身患乙肝,身體非常虛弱,所以給兒子辦了一年的取保候審。
麥建華說,通過這次事件,麥某源受到很大的教育,相信這件事情之後,他會吸取教訓。
網友:
爲何輕判肇事者?
長安奔馳撞人事件見諸報端之後,在社會上引起了較大反響,很多市民對法院的判決表示不理解,有很多網友提出質疑,爲何此案會輕判一年半?
市民林先生說,和國內相似的案件相比,本案量刑過輕,杭州飆車案的主角胡斌還被判刑三年呢。
有網友發帖稱,法律有明文規定,交通肇事逃逸要在3~7年之間量刑,本案最終判肇事者一年半刑期,讓人很難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