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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09年1至10月,天津市經偵部門共立經濟犯罪案件2109起,同比上昇87.8%;涉案總價值10億元。經濟犯罪呈現出傳銷案件、合同詐騙案件上昇,職務犯罪重化,信用卡詐騙犯罪向農村地區蔓延等特點。
記者昨日從市公安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1至10月份,本市公安經偵部門共立經濟犯罪案件2109起,案件發生率同比上昇近一倍,涉案總價值達10億元之多。截至目前,本市公安經偵部門共破獲經濟類案件153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34人。
據了解,截至今年10月,本市公安經偵部門共立經濟犯罪案件2109起,其中傳銷案件立案33起,同比上昇43.5%;合同詐騙案件立案997起,同比上昇99.8%,涉案總價值同比上昇95.3%;職務侵佔案件立案167起;信用卡詐騙案件立案262起,比去年同期上昇3.16倍。經濟犯罪呈現出傳銷案件、合同詐騙案件上昇,職務犯罪重化,信用卡詐騙犯罪正在逐漸向農村地區擴散3大特點。
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傳銷違法犯罪案件主要發生在本市環城和農村區域,傳銷組織者已演變成更為隱蔽的經營模式。組織者通常向全國各地派出二級營銷人員,在居民區、住宅內發展傳銷人員,並實現居住、培訓、購貨相分離的方式。而資金結算、獎金發放多通過網上或銀行異地轉賬,這些傳銷組織甚至只依靠網絡運營,增加了傳銷活動的隱蔽性,也給公安機關的偵破帶來困難。
合同詐騙案件主要發生在4個領域:一是在股票市場,利用股市調整,發布虛假信息,誘騙股民。犯罪嫌疑人利用股民比較難把握股市的心理,以虛構的公司提供代炒股或股票投資諮詢服務,騙取客戶『本金』、『會員費』、『推薦費』;二是在房地產領域,利用樓市看漲,市民急於購房心理,采取一房多賣的方式騙取他人購房款,或是偽造相關證件,將不屬於自己的房屋出售、出租,騙取錢財;三是在租賃行業,犯罪嫌疑人利用虛假身份證明,騙取汽車租賃公司汽車進行倒賣變現;四是在人力資源市場,利用就業形勢困難,蒙騙群眾,騙取招聘信息費。
此外,職務犯罪和信用卡犯罪發案率明顯增多。職務犯罪大部分出現在公司職員跳槽臨走之前,利用企業管理上的漏洞惡意侵佔公司財物,信用卡詐騙犯罪多為犯罪嫌疑人進行惡意透支、以卡養卡、以卡倒現等違法犯罪活動。
市公安局特別提醒廣大群眾:一是非法集資、傳銷、非法證券活動等都是違法行為,不要參與此類活動。一旦發現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及時舉報;二是不要盲目相信『高額回報』、『無風險』、『保本付息』等承諾,避免上當受騙;三是一旦發現相關案件線索,請立即與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四是不要編造信息申辦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等違法犯罪活動;五是希望廣大公司企業在完善規章制度的同時,設置專門監管人員,加強內部審計,及時發現問題。工作人員離職後,在公司內、外及時通報相關情況,采取相應工作措施,避免有人利用其原來身份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記者鄒雪通訊員公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