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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今年1至10月,天津公安經偵部門共立經濟犯罪案件2109起,同比上昇87.8%,三季度是上半年的1.33倍,涉案總價值10億元。其中,傳銷案件立案33起,同比上昇43.5%;合同詐騙案件立案997起,同比上昇99.8%,涉案總價值同比上昇95.3%;職務侵佔案件立案167起;信用卡詐騙案件立案262起,比去年同期上昇3.16倍。 |
天津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攝影龐俊峰)
人民網·天津視窗11月17日電(記者陳傑)今天,從天津市公安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隨著經濟的企穩回昇,各種經濟活動日益活躍,特別是股市、樓市回暖,經濟領域犯罪活動加劇。
今年1至10月,天津公安經偵部門共立經濟犯罪案件2109起,同比上昇87.8%,三季度是上半年的1.33倍,涉案總價值10億元。其中,傳銷案件立案33起,同比上昇43.5%;合同詐騙案件立案997起,同比上昇99.8%,涉案總價值同比上昇95.3%;職務侵佔案件立案167起;信用卡詐騙案件立案262起,比去年同期上昇3.16倍。經濟犯罪呈現出傳銷、合同詐騙案件上昇,職務犯罪重化,信用卡詐騙犯罪向農村地區蔓延的新特點。
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李秀林介紹,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出現涉眾新類型,這類案件主要發生在環城和農村區域,傳銷組織者轉變了經營模式,縮小了規模。組織者往往向全國各地派出二級營銷人員,在居民區、住宅內,三五成群地進行,發展傳銷人員,居住、培訓、購貨相分離,資金結算、獎金發放多通過網上或銀行異地轉帳,有的傳銷組織甚至只依靠網絡運營,發展會員,增加了傳銷的隱蔽性。部分傳銷組織者騙取優質產品生產單位的質量證書、營業執照,以此為依據進行傳銷宣傳。合同詐騙案件主要發生在四個領域:一是在股票市場,利用股市調整,發布虛假信息,誘騙股民。犯罪嫌疑人利用股民比較難把握股市的心理,以虛構的公司名義,以提供代炒股或股票投資諮詢服務為名,騙取客戶『本金』、『會員費』、『推薦費』;二是在房地產領域,利用樓市看漲,市民急於購房心理,采取一房多賣的方式騙取他人購房款,或是偽造相關證件,將不屬於自己的房屋出售、出租,騙取錢財;三是在租賃行業,利用虛假身份證明,騙取汽車租賃公司汽車倒賣變現,時有發生;四是在人力資源市場,利用就業形勢困難,蒙騙群眾,騙取招聘信息費。
公安機關特別提醒群眾:一是,非法集資、傳銷、吸取公眾存款,非法證券活動等都是違法行為,不要參與。二是,提高警惕,謹慎投資,不要抱快速致富的幻想,盲目相信『高額回報』、『無風險』、『保本付息』等承諾,避免上當受騙。三是,不要編造信息申辦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等違法犯罪活動。四是,發現相關案件線索,立即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系,相信公安機關一定會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並盡最大努力挽回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