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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醫、患二字背後總有說不完的事。
看病難、看病貴、醫患糾紛等等,不斷地製造着一波又一波的輿論熱點。2005年7月29日,《中國青年報》報道的《“中國醫改不成功”》一文,將關於醫療改革的社會大討論逐漸引向了高潮。
2009年4月6日,“新醫改”方案正式出臺,但爭論並未停息。應該承認的是,醫生通過執業註冊的形式接受管理是必要的。但“醫師執業註冊暫行辦法”中一些繁瑣規定,在很大程度上與現實中的臨牀醫生培養體系相沖突。這個法規在實際操作中造成了很多的困境,最突出的現象便是臨牀型博士、碩士研究生,這些佼佼者不能順利註冊執業地點,以致“非法行醫”。
這也就不難理解北大醫院在這次事件中的強烈反彈。越是大的好的教學醫院,越會有爲數衆多的學生。
如果不加區別地統稱爲“實習醫生”,會在公衆中造成深刻誤會。
近日,一位在中國從事一線醫療工作20年,又赴法國行醫的醫生,致信本報編輯,對比了中西方的醫療制度,對我國醫療中的問題進行了獨具特色的評說。
他也許不能回答所有的問題,但至少會告訴我們一些大家沒有看到的事實。
例如最近炙手可熱的“北大醫學教授慘死北大醫院”一事。
2006年1月,北大醫學院教授熊卓爲死於北大醫院。媒體報道,負責診療,搶救的主治醫生3人是“實習醫生”,他們的“非法行醫”導致了患者的死亡。
“實習醫生非法行醫”爲何屢屢出現?身處法國的中國醫生丁嘉明給了我們一個與衆不同的答案。
謝謝你來信問我對這個案子的看法,在這次北大醫院案中,爭論的焦點:“實習醫生非法行醫”吸引了衆多眼球。實際上,類似的案子有很多。比如說發生在貴州省遵義醫學院的一起醫療糾紛,醫院雖無醫療過失,但因當事醫生沒有在該地進行執業註冊,所以被判定違反《執業醫師法》,院方在官司中敗訴。這兩件事情的主角身份是一樣的,都是“在讀研究生”。
爲什麼總是“在讀研究生”出“非法行醫”的事件?如果我說這類案子說到底是一個“有醫生資格的醫生不能合法行醫”的問題,你是不是會覺得奇怪?
首先需要澄清的一件事是“實習醫生”這個名稱。現在報紙上說的“實習醫生”和醫療行業中實習醫生概念不符。
在醫科大學的教學中,有見習和實習兩個過程。以5年制本科生爲例,見習通常在大學本科的第三年。醫科大學學生在開始內科、外科等臨牀專業課的教學以後,會有一部分時間接受課堂教學,另一部分時間在教學醫院見習,這基本是參觀的性質。
而實習往往在最後一年。這時醫科生的課堂教學已經完全結束,學生全時地進入醫院。實習醫生指的就是這羣大學尚未畢業,卻已結束臨牀課程到醫院實習的一羣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