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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天津視窗11月19日電:日前,一封來自四川省什邡市、充滿着濃濃感激之情的書信寄到了河西區檢察院。這是一位少年犯母親寫來的感謝信。她在信中對河西區檢察機關爲了挽救她犯罪的孩子小強,在審查起訴階段爲小強指定辯護人深表感謝。
家住四川省什邡市剛滿18歲小強的家,在去年5·12汶川大地震中被夷爲平地。迫於生活的壓力,作爲家中唯一的男孩,小強在震後不久便離家來津打工。去年9月的一天,小強因與同事發生爭執,一時衝動將對方的眼眶及鼻骨打傷。案發後,小強連夜跑回了原籍,後來被公安機關抓獲依法被逮捕。河西區檢察院公訴科辦案人員在對小強故意傷害案件的審查過程中,發現其犯罪的主觀惡性不大,並且在案發後悔恨不已。小強的母親在得知兒子犯了罪的消息後,更是焦急萬分,千里迢迢趕到天津。但是隻有小學文化的她,只知道兒子犯了法,應該給對方認錯賠償,對於其他一概不清楚。爲了保障小強的訴訟權利,同時考慮到案情及其家庭的困難情況,河西區檢察院公訴部門經過認真研究,決定在審查起訴階段爲小強指定法律援助律師爲其辯護。辦案人經與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聯繫後,很快爲小強指定了辯護人。原本尖銳的矛盾得到了化解,被害人的損傷得到了賠償,與此同時,小強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維護,使小強一家深受感動。(文中“小強”爲化名) (劉嘉興傅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