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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小嶽(化名)與男網友秦某見面後,發現對方長得不怎麼樣,但聽說對方的幾個朋友都是帥哥,還是奔赴了飯局,結果被幾個陌生人輪姦。記者昨天從通州法院獲悉,秦某等4名被告人因犯強姦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到12年不等。
小嶽與秦某是通過網上聊天認識的網友。去年年底的一天晚上,秦某約小嶽出來見面,兩人見面後,因爲嫌秦某長得不好看,小嶽沒同意和他交男女朋友。秦某便說自己還有幾位朋友,都長得很帥,並給金某等3人打電話約他們出來。金某等人來了後,他們將小嶽帶到通州區某村的一家小飯店吃飯,席間4人心照不宣地勸小嶽喝酒,準備將其灌醉後方便“下手”。酒過三巡後,看到小嶽已經有了醉意,他們將其帶到通州一處廢舊廠房。此時小嶽已經感到有些不對勁,便表示要回家,金某嚇唬她說“這幾人有前科”,威脅她要聽話。之後,4人採取暴力毆打手段,先後強行將小嶽姦淫。次日,金某等人又將小嶽帶到通州一小區的單元房內,再次將小嶽姦淫。小嶽報案後,4人被警方查獲。
庭審後,4名被告人的家屬積極聯繫小嶽,並主動補償了1.6萬餘元。除被告人林某外,其餘3人均認爲自己不構成犯罪,並稱小嶽是主動自願的。法院最終認定,被告人秦某等人違背婦女意志,多人多次結夥使用暴力手段輪姦婦女,都已構成強姦罪。宣判後,4人均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維持了一審判決。